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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通过省级验收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08-09-18

 

2007年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通过省级验收

       

    2008年7月29日,省建设厅韩副处长一行3人在州有关部门的陪同下,到我县检查验收2007年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作。
    检查组对勐海镇、西定乡两个乡镇的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进行了抽查。验收组一行深入农户,以走访、询问、座谈的方式了解农村地震民居安全工程施工,建盖技术以及房屋的抗震能力情况。下午在勐海镇的曼尾村委会以座谈会的方式,听取县政府、县建设局的汇报。副县长杨晓春同志向验收组汇报了我县2007年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开展情况。最后韩副处长给予了勐海县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工作肯定,并对下一步工作作了指示。
    实行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的建设,是国家为提高农村民居抗御地震、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能力的一项惠农政策。2007年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的建设,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领导下,全县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的建设于2007年4月正式启动。截止2008年3月28日,我县已如期完成上级下达1500户(拆除重建1200户、加固改造300户)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指标任务。上级补助资金共660万元。全县共涉及10个乡镇,68个村委会,347个村民小组,1500户农户。
    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农户资金补助,是根据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农村居民地震安全工程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实行专户、专人管理,以两级公示的方法接受群众监督,增加了实施透明度,全县于2008年3月28日通过“一折通” 将补助资金全部安全、便捷的兑现到农户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