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工作动态

州财政局和州民政局联合检查组到我县检查救灾及社保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08-09-18

 

州财政局和州民政局联合检查组到我县检查救灾及社保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为规范和加强对救灾救济等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州委、州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双版纳州200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解>通知》(西办字[2008]15号)要求及州政府领导的批示,州财政局和州民政局联合检查组,于2008年9月4日分别到我县财政局和县民政局检查了2007年度及2008年上半年救灾、城市低保、农村低保、城市医疗救助、农村医疗救助等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通过检查,我县对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专项资金严格按照《财政社会保障补助资金专户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收到上级下达专项资金指标后及时足额纳入财政社会保障基金专户管理。
    救灾资金的管理及使用严格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救灾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与县民政部门共同管好用好救灾专项资金。救灾资金的分配、使用坚持专款专用、重点使用的原则,不搞平均分配,重点救济重灾区和重灾户,努力解决好灾区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
    我县救灾及社保资金已做到及时拨付或足额划入社会保障基金专户,无虚列、平衡预算,截留、挤占、挪用等情况,做到会计核算规范、合理,账务处理清楚,账表相符,并相应的建立专项资金内控制度。
    检查组对我县的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给予了肯定,并对今后如何继续加强和做好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工作提出了宝贵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