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工作动态

勐海县关于组织开展融资平台等 债务清理核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 :预算股 来源 :本站原创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8-04-02


勐海县关于组织开展融资平台等

债务清理核查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黎明农场管理委员会,全县各行政、事业单位及其下属企业,各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各国有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举债融资行为,切实防范化解政府项债务风险,现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融资平台等债务清理核查工作的通知》开展全县政府债务清理核查工作,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真学习领会、坚持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重要指示精神,切实防范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

防范和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事关总体国家安全,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任务顺利实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央政治局会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金融会议和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均提出明确要求。

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中央政治局会议强调,要积极稳妥化解积累的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优先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要切实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全国金融工作会强调,各级地方党委和政府要树立正确政绩观,严控地方政府债务增量,终生问责,倒查责任。

各单位要深入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自觉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正确处理稳增长与防风险的关系,从讲政治的高度切实提高政府性债务清理核查工作的认识,扎实开展政府性债务清理核查工作。

二、全面摸清家底,准确判断风险,严格按照要求,深入开展政府债务清理核查工作

(一)清理核查范围

各级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为公益性项目举借债务的国有企业及其下属子公司;行政事业单位及其所属企业(包括下属公司)。

(二)清理核查工作

1.政府性债务。是指2014年清理甄别认定,纳入政府性债务系统管理的债务,包括尚未置换的存量政府债务及尚未偿还的或有债务。

2.公益性项目债务。是指以市场化方式举借用于公益性项目建设且未纳入政府性债务管理、债务到期由举债单位负责偿还的债务。按债务偿还责任分为:需要财政性资金偿还的债务、由非财政性资金偿还并由政府提供担保的债务、由非财政性资金偿还且政府未提供担保的债务。

3.经营性项目债务。是指以市场化方式举借用于非公益性项目、债务到期由举债单位偿还的债务。按政府及其部门是否提供承诺担保分为:政府或其部门承诺偿还的债务、政府或其部门提供了担保的债务、政府或其部门未承诺偿还或未提供担保的债务。

4.扶贫债务。是指为实施脱贫攻坚规划明确的项目而形成的债务,或用于支持贫困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而形成债务。

5.政府支出事项。由各级政府部门填报需要政府承担支出责任的各类事项,具体包括政府投资基金、股权融资、PPP项目、政府购买服务、专项建设基金等。

6.单位资产。是指债务单位的所有资产,分为公益性资产和经营性资产。公益性资产是指:为社会公共利益服务,或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或不宜变现的资产,包括公立学校、公立医院、公园、广场,机关事业单位办公楼和市政道路、桥梁、水利设施、非收费管网设施等不能带来经营性收入的基础设施,以及储备土地、未经法定程序出让或划拨的土地等。

(三)清理核查时点及填报原则

债务及资产统计时间节点为截止2017年底。债务情况按照谁举借,谁填报的原则进行填报。

(四)上报清理核查数据

1.电子数据报送程序。本次电子数据上报采用融资平台债务管理系统上报,由债务单位具体填报,报送主管部门审核汇总,主管部门审核汇总无误后,报送财政部门。(注意:本系统部署在电子政务网平台,填报时需在与电子政务网连接的电脑上进行操作,未联网单位请在有联网单位进行录入。)

2.纸质文件报送程序。正式文件及纸质报表由债务单位盖章后,报送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审核无误后,出具本部门及下属单位清理核查情况正式文件和本部门汇总纸质报表,盖章后报送财政。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严守财经纪律红线,对发现虚报、瞒报、漏报的行为,一律视为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主要领导形成的新增政府隐性债务,实行问题倒查、终身罪责。

(五)上报时间

请各部门将清理核查情况正式文件及相关电子文档数据,于2018322日前报送县财政局。

联系人:李嘉华        联系电话:0691-5160115

邮箱bnmhysg@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