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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海县顺利开征环境保护税

作者 :勐海县财政局 来源 :本站原创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8-04-25


 

今年1月起,我国首部绿色税法《环境保护税法》正式实施。环境保护税将过去的排污费征收制度改为税收征管制度,征收部门由环保部门改为地税机关,实行税务征管、企业申报、环保监测、信息共享、协作共治的税收征管模式。

环境保护税实行按月计算,按季申报,201841日迎来环境保护税首个申报期。

为确保环境保护费改税的平稳过渡,县财政、地税、环保做了大量的开征前期准备工作,一是20177月三部门联合积极开展调研,全面了解排污企业基本情况及排污费征收、排污单位管理情况,对典型企业、重点监控机构进行调查;二是制定了《勐海县环境保护税改革工作方案》,明确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开展工作,切实履行职责,认真落实好各项工作任务,相互支持,密切配合,互通信息,形成合力,确保工作有序开展;三是加大培训宣传力度,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在电视台宣传政策,组织地税局全体干部职工及征收环保税企业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截止420日县地税局已完成我县环境保护税首个征期的征收管理工作。环境保护税共识别15户纳税人,目前已完成15户税收征管工作,征收环境保护税款105294.5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