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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海县财政局行业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自查自纠情况报告
作者 :办公室 来源 :本站原创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9-04-22
勐海县财政局行业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自查自纠情况报告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县财政局切实履行工作职能职责,积极推进财政、金融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根据县委组织部通知要求,结合财政实际,围绕本行业领域涉及的内容开展自查,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一、财政、金融领域自查情况
今年以来,县财政局(县金融办)通过采取对扫黑除恶工作经费使用检查、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小额贷款公司排查和配合县委组织部开展勐海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清理整治督查等方式推动行业领域涉黑涉恶排查工作。经自查,
本行业领域无涉黑突出问题,当前本行业领域审批、监管无违规违法乱现象或苗头,无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
二、财政开展重点整治工作措施
(一)加大财政监管力度。一是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的监督管理,严肃财经纪律,杜绝挤占挪用、损失浪费财政资金等行为。3月组织对县公安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1次,确保专款专用。二是加强政府采购工作监督力度,重点检查是否有利用黑恶势力围标、串标等违反政府采购规定,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行为。3月对部分乡镇政府采购工作开展监督检查1次。
(二)积极排查涉黑涉恶线索。一是结合我局实际,切实把行政执法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排查有机结合起来,设立涉黑涉恶线索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举报邮箱,制定并张贴《勐海县财政局关于财政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内容的公告》,切实加强财政领域涉黑涉恶情况线索排查,增强针对性、实效性。二是深入细致抓好线索摸排工作,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互通工作情况,及时将排查出的线索移交到相关部门。2月抽调4名财政业务骨干,积极配合县委组织部开展勐海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清理整治督查工作。
(三)加强日常监管与现场排查、现场督导相结合。金融办对县内两家小额贷款公司进行日常监管,适时检测小贷公司资金流动情况,防范金融风险,对是否存在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高利贷、非法讨债、暴力催贷等违法行为进行日常检查。通过开展日常监管和现场排查,未发现勐海互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勐海农商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高利贷、非法讨债、暴力催贷等违法行为。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是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以及省、州、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有关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坚持以问题为导向,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推动扫黑除恶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是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不折不扣落实各项工作任务。按照“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总体原则,聚焦财政资金、采购、国有企业、金融等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加强检查督促,突出抓好线索摸排,建立健全遏制黑恶势力和重点行业、重点领域违法犯罪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不断开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