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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海县财政局关于开展全州第20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工作总结

作者 :办公室 来源 :勐海县财政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9-09-24

勐海县财政局关于开展全州第20个民族

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工作总结

根据海创办发〔20192号文件精神要求今年9月被确定为全州第20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结合我县民族工作实际,我局领导认真组织精心安排紧紧围绕喜迎新中国成立70周年,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活动主题,优化我县民族团结工作氛围,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现将宣传月活动开展的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我们紧紧围绕喜迎新中国成立70周年,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活动主题,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广泛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弘扬民族团结大发展、大繁荣的主旋律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牢固树立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的思想观念,从而推动勐海县民族工作的发展,不断增进民族团结促进社会和谐。

二、主要工作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为扎实有效地开展好民族团结宣传月活动,结合我局实际,分管副局长李建芬同志及时组织召开了“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的工作部署会议对我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的各项工作进行了认真的安排。一是结合本单位实际利用多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二是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及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等的学习活动。三是结合脱贫攻坚工作,开展送温暖活动,大力宣传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和精准扶贫及政府各项惠民政策

(二)深入宣传营造氛围。

我局在单位大门口悬挂了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的横幅,并利用LED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我局全体干部职工9月还充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开展党和国家关于民族政策法规宣传教育活动。在每周一的干部职工大会上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办法》、《宗教事务条例》、《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向干部职工宣传民族团结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

1通过横幅、LED显示屏等以宣传标语的形式宣传。

2我局在挂钩扶贫点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通过广泛进行党的民族宗教理论和政策的宣传教育,使扶贫点的群众牢固树立正确的民族观和宗教观,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自觉维护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奠定民族团结进步的思想基础,进一步形成各民族平等相待、团结和睦、共同健康成长、友好互助的良好氛围。

3我局在每周一的干部职工大会上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办法》、《宗教事务条例》、《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向干部职工宣传民族团结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搞好宣传月活动必须突出构建和谐社会这个中心。要紧紧围绕民族工作主题,全面开展好宣传月活动,突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个目标。

集中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是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广泛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的重要举措和有效途径,对增进民族团结促进社会和谐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我局将以此为契机一如既往地把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工作长期进行下去,以一月促全年不断为和谐社会建设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