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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海县财政局传达学习关于印发 2019年法治财政建设及普法工作要点的通知

作者 :办公室 来源 :勐海县财政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9-11-26


勐海县财政局传达学习关于印发

2019年法治财政建设及普法工作要点的通知

 

法治财政建设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全面推进法治财政建设,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的首要政治任务。结合县财政实际,传达学习《西双版纳州财政局2019年法治财政建设及普法工作要点》。

一、 依法全面履行财政职能

一是深化财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精简下放财政行政审批事项,全部取消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二是大力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三是优化资源配置,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修正不可持续的支出政策,调整无效和低效支出,腾退重复和错位支出。

二、 完善财政法规制度体系

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落实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和对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等制度。二是根据全面深化财政体制改革、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上位法制定、修改、废止情况,以及上级部门要求,及时清理规范性文件,并对有关财政法规、规章提出修改或者废止的意见建议。

三、 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是及时收集分析热点、敏感、复杂矛盾纠纷信息,加强群体性、突发性事件预警监测。二是完善财政行政复议制度,健全财政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加大公开听证审理力度。三是健全财政行政调解,完善财政行政调解机制,规范财政行政调解程序。

四、 全面提高财政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财政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系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学好宪法以及与财政业务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二是完善法治建设组织领导,建立由党组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统一组织、统一部署、统筹协调法治财政建设。三是将法治财政建设成效作为衡量财政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个人年终考核范围,推动法治财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