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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勐海县财政局关于转发《西双版纳州财政局转发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会计准则第6号—政府储备物资的通知》的通知

作者 : 来源 :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7-10-30


勐海县财政局关于转发西双版纳州财政局转发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会计准则第6号—政府储备物资的通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黎明农场管委会、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属各部委办局:

现将《西双版纳州财政局转发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会计准则第6号—政府储备物资的通知》(西财会发〔201713号)转发给你们,自201811起施行,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县财政会计监督检查股。

 

 

 

附件:西双版纳州财政局转发《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会计准则第6号—政府储备物资的通知》

 附件1:西双版纳州财政局转发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会计准则第6号—政府储备物资的通知.pdf.doc
附件2:云财会[2017]92号--省财政厅关于转发《政府会计准则第6号--政府储备物资》的通知.pdf.PDF.doc
 

 

 

勐海县财政局

20171027

(联系人:吴海燕,联系电话:0691-51254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