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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25勐海县公安局关于招聘文职人员的意见
作者 :佚名 来源 :勐海县公安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5-09-22
勐海县公安局关于招聘文职人员的意见
勐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认真落实云南省委政法委、云南省公安厅《关于增加公安社会管理人员加强公安机关辅助力量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精神,把从事日常非警务活动的警力调整到执法岗位上,有效缓解我局警力不足现状,提高警务运行效率,构建科学、规范、高效的警务运行机制,特提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执法、非涉密岗位文职人员105名。
附件:1.勐海县公安局文职人员招聘计划
2.勐海县公安局向社会公开招聘文职人员实施方案
勐海县公安局
2014年4月21日
附件1
勐海县公安局文职人员招聘计划
1.城市视频、接警工作人员:10人
2.便民服务中心、各派出所户籍办证人员和部分队所室文职人员:35人
3.出入境管理办证厅:10人
4.看守所、拘留所的后勤管理人员:40人
5.交警车管理所、各中队办证员:10人
勐海县公安局
2013年12月2日
附件2
勐海县公安局向社会公开招聘
文职人员实施方案
为了把从事日常非警务活动的警力调整到执法岗位上,有效缓解我局警力不足现状,提高警务运行效率,构建科学、规范、高效的警务运行机制,根据中共云南省委政法委、云南省公安厅《关于增加公安社会管理人员加强公安机关辅助力量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云公发【2012】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公安部关于在城市公安机关试行文职人员制度的意见》为指导,立足勐海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实际,充分利用社会优质人力资源加强公安工作,通过聘用文职人员公安机关辅助力量,增加公安社会管理人员,优化警力资源配置,合理置换警力,推动警力下沉,缓解警力不足,更好地履行公安机关职责。
二、基本原则
坚持“工作需要、因事设岗,政府决策、财政保障,规范管理、合法使用”的原则。
三、招聘使用
(一)使用范围
勐海县公安局招聘文职人员仅限在非执法岗位从事技术保障、行政事务和辅助管理工作。国内安全保卫、行动技术、反邪教、反恐怖、禁毒、扫黑除恶及涉及秘密事项、难以有效防止非执法主体参与执法的部门,不聘用文职人员。
文职人员不占用公安专项编制,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不穿着制式警服、佩戴警用标志,不配备、使用武器警械。非经国家规定的人民警察录用程序,文职人员不得转录为人民警察。公安民警不得安排、要求文职人员从事执法或者涉及秘密级事项工作。文职人员到岗后,该岗位上的民警原则上要转岗到执法岗位。
(二)主要措施
1.基本条件
公安机关文职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是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二是政治可靠、作风正派、责任心强,具备爱岗敬业、吃苦耐劳的精神,自愿从事公安机关文职人员工作。三是有正义感,敢于同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作斗争。四是身体健康,年龄18周岁至35周岁。五是具有初中以上文凭。六是具有一定的法律知识和计算机操作能力。七是无违法犯罪记录。
2.招录程序
文职人员招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公安局统一负责。一是根据招聘需求,统一汇总后发布招聘公告,集中进行招聘,招聘后再按需求分配到各部门工作。二是应聘人员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明(或退伍证)等证件、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报告应聘。三是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四是统一组织笔试、面试和专业测试。五是公示拟招聘录用的文职人员名单。六是进行岗前培训,经培训合格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统一的《上岗证》。七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签订聘用合同,购买社会保险,聘用期限为1年一签,对不合格者适时解聘。
3.组织培训
培训内容:法律基础知识,文职人员工作职责、任务,基础业务台帐建立、信息采集、表格填写等业务知识和技能,文职人员考核办法等。培训时间及步骤:一是对新招录的文职人员要进行不少于3天的岗前培训,政审、考试合格后签订1年期劳动合同,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二是对文职人员进行不少于2天的分批集中培训,以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四、经费保障
按照《意见》文件精神,将文职人员的报酬、工作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足额划拨,确保所需经费落到实处。为确保文职人员队伍的稳定,其工资报酬应与当地居民的平均工资水平基本一致,工资1800元/月/人(不含五险,五险由政府统一购买),服装费500元/年/人,办公经费1000元/年/人,合计23100元/年/人,105人合计2425500元。笔记本电脑、数码相机、读卡仪等各种装备依托各部门装备使用。
五、工作要求
(一)工作职责
公安机关文职人员不得参与公安执法活动,根据不同岗位主要承担以下职责:
1.协助做好派出所户籍管理
2.协助各办证厅办证
3.协助搞好内部勤务工作包括信息微机录入、档案管理及视频监控管理
4.起草各种文字材料
5.协助做好接警、记录等非指令性工作
6.从事其他辅助性工作
(二)工作纪律
公安机关文职人员要遵守以下工作纪律:一是严格遵守有关政策、法律和规章制度,严格依法办事。二是服从领导,听从指挥,积极主动开展工作。三是热情服务,文明出勤,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四是保守工作秘密。
(三)管理责任
各部门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对文职人员进行严格管理和考核。对不胜任工作和有违法违纪等行为的人员,及时解聘。
(四)保障其合法权益
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确保公安机关文职人员享受社会保险、工时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健等福利待遇。因工伤亡的抚恤事宜,按照国家、地方有关规定办理。要关心爱护公安机关文职人员,提供必要工作条件,调动和发挥辅助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对工作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贡献的人员,给予相应奖励。
(五)确保工作到位
结合县局实际,细化文职人员的各项职责任务,规范工作行为,考核工作绩效、加强学习培训、落实督导措施,确保文职人员队伍工作有目标、行动有方向、行为有约束、表现有奖惩,充分调动流动人口协管员的工作积极性,确保服务和管理工作到位。
勐海县公安局
2013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