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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8年度全州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目标考核任务及表彰办法的通知

来源 :转载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8-03-08

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8年度全州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目标考核任务及表彰办法的通知

索引号:

532800201800131

主题分类


工业、信息化、无线电、交通

发布机构:

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对象分   类:

全部

文    号:

西政办电〔2018〕5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试验区管委会,各区管委会,州直各委、办、局,中央、省属驻州各单位:

按照省、州人民政府关于做好信息报送工作的有关要求,为充分调动各级各部门(单位)做好政务信息报送工作的积极性,全面提升全州政府系统信息报送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促进政务信息报送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更好地发挥政务信息的参

谋助手作用,根据我州年度考评工作相关规定和《西双版纳州政府系统信息工作考核评比暂行办法的通知》(西政办发〔20087号),结合2017年度全州政务信息目标考核任务完成情况,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18年度政府系统信息报送工作目标考核任务及表彰办法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

(一)报送信息被国务院领导批示情况;

(二)报送信息被国务院办公厅采用情况;

(三)报送信息被省厅领导批示情况;

(四)报送信息被省政府办公厅采用情况;

(五)报送信息被州政府领导批示情况;

(六)报送信息被州政府办公室采用情况;

(七)州政府办公室信息约稿完成情况;

(八)紧急信息或其他重要信息迟报、漏报、瞒报、误报情况

二、目标考核任务指标

2018年度各信息报送单位信息报送工作目标考核任务指标详见附件。

三、考核办法

对完成年度目标考核任务的各信息报送单位,州政府办公室将根据年终得分情况,按排名先后评选出一、二、三等奖予以通报表彰,并从完成年度目标考核任务的单位中评选出工作成绩突出的信息工作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

四、刊物计分标准

(一)刊物采用计分

1.《西双版纳政务信息》采用的信息,每条计10分(简讯计5分);《信息专报》采用的信息,每条计20分。

2.由州政府办公室报省政府办公厅采用的信息,给提供信息单位每条计30分;由省政府办公厅转报国务院办公厅并被采用的信息,给提供信息单位每条计60分。

(二)领导批示加分

1.国务院领导批示的信息,每条加50分。

2.国务院办公厅领导或省政府领导批示的信息,每条加40分。

3.省政府办公厅领导或州政府领导批示的信息,每条加30分。

(三)过失扣分

报送信息出现重大失误、未按规定时限和要求报送约稿信息、未按要求完成信息调研任务的,一次扣20分,造成不良后果的,一次扣40分。

(四)总分计法

度考核分=全年信息采用得分+领导批示加分-过失扣分。

 

附件:2018年度全州政府系统信息报送工作目标考核任务

 

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228 

 件

2018年度全州政府系统信息报送工作目标考核任务

单 位

任务分

(一)各县(市)人民政府、试验区管委会、各区管委会

120

(二)州政府工作部门、直属和部门管理单位、农民合作经济组织

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州财政局、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旅游发展委

100

州教育局、州民族宗教事务局、州公安局、州民政局、州国土资源局、州环境保护局、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农业局、州林业局、州水利局、州商务局、州文体广电局、州卫生计生委、州工商局、州统计局、州发展生物产业办、州招商合作局

60

州科学技术局、州监察局、州司法局、州审计局、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州政府外事侨务办、州政府扶贫开发办、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州地震局、州信访局、州移民开发局、州农垦局、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州档案局、州港务局、州自然保护局、州森林公安局、州供销合作社

40

(三)中央、省属驻州各单位

人行西双版纳州中心支行、西双版纳银监分局

80

州国税局、州地税局、西双版纳海关、勐腊海关、打洛海关、州气象局、西双版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勐腊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