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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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 2024-05-14 2023年度西双版纳州替代种植企业绩效考核拟评定等次结果公示
- 2023-11-27 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西双版纳州便民服务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
- 2023-05-31 云南勐海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关于《云南勐海产业园区入园企业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反馈结果的公示
- 2023-05-16 云南勐海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对《云南勐海产业园区入园企业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通告
- 2022-11-15 中共西双版纳州委办公室 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西双版纳州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
- 2022-05-13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推动重点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 2021-11-10 勐海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曼尾农贸市场大整治行动的通知
- 2021-04-23 关于召开企业座谈会议的通知
- 2020-09-14 勐海工业园区中小企业孵化园建设项目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 2020-09-11 勐海工业园区关于开展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的方案(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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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违”清理整治法律法规解读(17)
作者 :佚名 来源 :转载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8-12-05
两违”清理整治法律法规解读(17)
已经投入经营使用的违法建筑,可以采取什么手段进行处置?
答:违法建筑处置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应当书面通知市场监管和供水、供电、供气等有关部门、单位不予核发相关证照和提供经营用水、用电、用气。
不动产登记机构根据违法建筑处置部门、乡(镇)人民政府的书面通知,对违法建筑不得办理房屋登记、变更等手续,不得出具相关证明。违法状态消除后,经当事人申请,违法建筑处置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15日内核实,并书面通知不动产登记机构取消限制措施。
建设工程设计、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不得承揽违法建筑的项目设计、施工作业或者监理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