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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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 2024-05-14 2023年度西双版纳州替代种植企业绩效考核拟评定等次结果公示
- 2023-11-27 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西双版纳州便民服务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
- 2023-05-31 云南勐海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关于《云南勐海产业园区入园企业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反馈结果的公示
- 2023-05-16 云南勐海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对《云南勐海产业园区入园企业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通告
- 2022-11-15 中共西双版纳州委办公室 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西双版纳州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
- 2022-05-13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推动重点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 2021-11-10 勐海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曼尾农贸市场大整治行动的通知
- 2021-04-23 关于召开企业座谈会议的通知
- 2020-09-14 勐海工业园区中小企业孵化园建设项目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 2020-09-11 勐海工业园区关于开展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的方案(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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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条例(四)
作者 :佚名 来源 :转载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9-07-03
安全生产条例(四)
第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统一规划、组织和指导。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的实际需要,在重点行业、领域单独建立或者依托有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社会组织共同建立应急救援队伍。
国家鼓励和支持生产经营单位和其他社会力量建立提供社会化应急救援服务的应急救援队伍。
第十条 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矿山、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以及宾馆、商场、娱乐场所、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其中,小型企业或者微型企业等规模较小的生产经营单位,可以不建立应急救援队伍,但应当指定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并且可以与邻近的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
工业园区、开发区等产业聚集区域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可以联合建立应急救援队伍。
第十一条 应急救援队伍的应急救援人员应当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技能、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应急救援队伍建立单位或者兼职应急救援人员所在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应急救援人员进行培训;应急救援人员经培训合格后,方可参加应急救援工作。
应急救援队伍应当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并定期组织训练。
第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将本单位应急救援队伍建立情况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并依法向社会公布。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定期将本行业、本领域的应急救援队伍建立情况报送本级人民政府,并依法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