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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海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 第二十四次会议

作者 :未知 来源 :勐海县人民政府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9-08-05

勐海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

第二十四次会议

7月29—30日,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四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岳滇勇,副主任罗义辉、黄春梅、杨敏、胡永泰及委员出席会议,县政府副县长李国忠,县政协副主席王崇兰,县法院院长李格,县检察院检察长张宇,县监察委员会及相关部门列席了会议。

会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岳滇勇主持。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开展“七五”普法,脱贫攻坚工作和全县2019年财政专项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及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州、县重点项目建设情况的视察报告;书面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健康扶贫,殡葬改革和美丽乡村建设视察报告4个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组织评议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会议通过了《勐海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政府债务监督暂行办法》和《勐海县实行宪法宣誓制度实施细则》;批准了勐海县2019年财政专项预算调整方案。任命姚军为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决定为代理主任,杨哲郎等3位为县监察委员会委员,刀丹娜等5位为县人民法院审判员,岩丙等4位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王福友、李国忠为县政府副县长(挂职)。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岳滇勇就会议审议情况指出,要坚持党的领导,密切联系群众,切实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要自觉接受同级党委领导,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用法治保障人民权益、增进民生福祉,要加强自身建设,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增强工作整体实效;要聚焦主责主业,强化使命担当,以新作为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这次被评议的工作部门要把认真接纳意见、整改提高工作贯穿于整个评议工作的始终,不断强化评议成果运用,以评议促进工作和深入推动政风行风;要坚守法制统一,推动依法治县,切实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县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省、州、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政府债务监督暂行办法,严格执行债务管理,规范政府举债行为,切实加强对政府债务和隐性债务化解;要认真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增强国家工作人员的宪法观念,激励和教育国家工作人员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让宪法精神在勐海落地生根,促进全县民主法治建设取得新成就,为勐海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保驾护航。

会议结束后,岳滇勇为新任职人员颁发任命书,并进行了宪法宣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