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07-09 海污防通〔2024〕9 号 关于印发勐海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4年版)的通知
- 2024-06-27 关于县十六届人大四次议第18号建议的答复
- 2024-01-03 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局勐海分局关于开展群众评议作风活动的公告
- 2023-12-29 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局勐海分局2023年第四季度双随机抽查结果公开表
- 2023-11-28 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局勐海分局2023年 人大建议总体办理情况
- 2023-10-24 关于勐海县第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98号建议的答复
- 2023-10-24 关于勐海县第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96号建议的答复
- 2023-09-26 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局勐海分局2023年第三季度双随机抽查结果公开表
- 2023-09-04 勐海县生态环境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公开适用主体清单
- 2023-08-24 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局勐海分局2023年第二季度双随机抽查结果公开表
-
当前位置: 勐海县人民政府>>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局勐海分局窗口>>工作动态>>
勐海县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工作推进会会议纪要
来源 :本站原创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7-09-19
勐海县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
第2期
勐海县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 2017年9月14日
勐海县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工作推进会会议纪要
2017年9月14日下午,县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在县环保局召开了勐海县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工作推进会,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政府、县监察局等30个部门相关负责人参会,现将会议纪要如下:
一、讨论研究《勐海县全面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实施方案》
一是生态文明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勐海县全面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实施方案》编制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困难,并组织与会人员就有关问题和困难进行讨论;二是就每项改革的工作任务分解完成情况进行通报,再次明确工作步骤和任务的完成时限。会议指出:为全面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不断加快推进我县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工作,根据《西双版纳州全面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实施方案》(西办发〔2016〕36号)文件精神及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要求,县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结合我县实际,起草拟定《方案》,经多次征求牵头单位意见,修改完善形成初稿上报县政府及县委改革办。一是该《方案》总体目标明确,符合勐海县县情,并已经县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次会议及十五届县人民政府第7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二是《西双版纳州全面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实施方案》附件任务分工共四项十九个方面48条,勐海县《方案》修改为四项二十个方面48条。删除部分:因我县无森林公园删除第20条“完善国家公园管理体制。加快推进国家公园立法、建设、标准制定、宣传及管理,认真贯彻落实《西双版纳热带雨林国家公园管理条例》、《西双版纳热带雨林国家公园标识系统指南》”。增加部分:按照领导要求增加了第二十个方面47、48条—弘扬生态文化,建设和谐美丽家园。相应的增加了相关成员单位。三是州委办州政府办印发的《西双版纳州全面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实施方案》(西办发〔2016〕36号)原文印发日期为2016年6月24日,但我县实际收文日期为2017年5月17日,其中部分改革事项年限要求2016年完成,与我县草拟的《方案》中完成时限逻辑关系不吻合,需斟酌决定,在方案中调整明确。会议要求:一是牵头单位需认真履职,协助单位需密切配合,强化协调联动,协同推进改革事项。二是牵头单位需认真对照《方案》,逐条梳理进度安排,明确是否已完成或未开展,于9月18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形成台账上报至县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办。
二、其他事项
会议强调:各成员单位要积极与对应的上级部门联系,时时掌握改革工作进展情况,部分改革成果涉及到多部门协调配合,涉及部门需紧密配合,确保按质按量完成改革工作。
参会人员:
许伟华 县直机关工委书记
李 想 县委宣传部文产办专职副主任
岩温扁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景 晶 县委机构编制办公室副主任
冉艳萍 县监察局副局长
车 盟 县民政局副局长
保锐仙 县扶贫办副主任
边 伍 县民宗局副局长
仔 戈 县法院副院长
纳文宏 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副局长
陈 俊 县地方税务局副局长
黄 勇 县农委办副主任
岩 三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石开勇 县安监局副局长
杨 俊 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
张美辉 县财政局总会计师
赛 勐 县环境保护局局长
瓦国辉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人员
张建勇 县交通运输局副主任科员
林 松 县农业和科技局研究员
李竹青 县林业局办公室主任
郭 宾 县水务局工作人员
苏有宏 县商务外事侨务局
李小英 团县委工作人员
王蓉蓉 县公安局工作人员
姚琼华 西双版纳勐海供电局市场营销部副主任
孔垂娇 县政府法制办工作人员
杨飞飞 县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工作人员
李湲希 县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
刘红纪 县总工会工作人员
抄送: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人民政府、县委机构编制办公室、县监察局、县民政局、县扶贫办、县民宗局、县法院、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县地方税务局、县农委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安监局、县政务局、县财政局、县统计局、县审计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和科技局、县林业局、县水务局、县商务外事侨务局、团县委、县公安局、勐海供电局、县政府法制办、县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总工会
勐海县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 2017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