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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26日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局勐海分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拟审查公示
来源 :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局勐海分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0-10-28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0月26日至10月3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对以下建设项目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691-5128159
传 ⠂༯span>真:0691-5123318
通讯地址:勐海县勐海镇茶乡路6号
邮 编:666200
一、拟审查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 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燃 气 锅 炉 建 设 项 目 |
勐 海 县 勐 海 镇 茶 厂 路 9 号 |
勐 海 茶 业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
西双版纳金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该项目为燃气锅炉建设项目,项目占地面积610m2,总建筑面积410.36m2,其中锅炉房400m2,15m3地下储油罐占地10.36m2,总体呈矩形状,东北侧为锅炉房主体,控制室位于锅炉房内部东北角,锅炉房西南侧为储油罐,燃气管道从锅炉房背面引入,供热管道自锅炉房北侧以高架形式引至生产区。 |
防治对策及措施如下: 施工期:(1)废水:施工期不设卫生间,生活废水排入厂区原有废水处理设施处理,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降尘、硬化场地洒水等。(2)废气:施工废气主要采取洒水降尘方式减少产生。(3)固废:挖方土石可全部回用于项目场地内部回填,老锅炉房拆除垃圾分类收集分类处理,可填埋的碎砖瓦砾等与土石方一起回填,可回收的部分出售至回收站,不可回收的部分统一收集后清运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与厂区其他生活垃圾一起处置。(4)噪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厂区员工及周边居民休息时间施工,禁止不必要的人为噪声影响,禁止夜间施工。 运营期:(1)废水:雨污分流,雨水经排水沟收集排放;生活污水与厂内其他区污水一起处理排放,最终排入勐海镇城镇污水管网。(2)废气:项目新建后采用柴油及天然气作为供热燃料,属清洁能源,产生的污染物量小,排气无末端治理设施,通过15m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浓度满足相关锅炉废气排放标准,对环境影响不大。(3)固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于厂内其他区生活垃圾一并处置;油罐油泥视情况在需要时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掏清运处置。(4)噪声:主要通过基础减振、墙体隔音、植被格挡、距离衰减等方式降低项目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
注:项目基本情况、项目主要环境影响、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地方政府或相关部门部分由建设单位填写。拟审批意见、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部分由行政审批机关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