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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6月13日勐海县环境保护局关于拟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公示
来源 :本站原创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7-06-13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竣工环保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6月13日至6月1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对以下建设项目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691-5128159
传 真:0691-5123318
通讯地址:云南省西双版纳州勐海县茶乡路6号
邮编:666200
拟验收合格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验收监测 (调查)单位 |
项目概况 |
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及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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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海县协鑫光伏50MW农光互补电站110kV送出线路工程 |
云南省西双版纳州勐海县勐遮镇、西定乡 |
勐海协鑫光伏农业电力有限公司 |
广东省核工业地质局辐射环境监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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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压变电站:新建1座110kV升压变电站,升压变电站主变规模1×50MVA。线路:本项目为1回新建的110kV送出线路,本项目线路总长度约16.05km,其中单回塔段线路长15.35km,单回架设三角排列;双回塔段线路长0.7km(另一侧为已建110kV顶佛线),采用同塔双回路架设,同相序垂直排列。全线全部采用直立式角钢塔架设,导线截面选择240mm2,随线路建设同时架设OPGW光缆。JL/G1A-240/30型钢芯铝绞线;地线采用两根24芯光缆OPGW-C-24B1-85。 塔基:全线使用杆塔共37基,其中新建34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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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期生态保护措施:(1)塔基施工采用人工分层开挖,混凝土采用人工在钢板上搅拌未对地表土壤造成污染。浇筑后依次回填。同时对塔基周边进行了清理及植被恢复。 (2)架线时,采取张力放线和无人机牵引的方式,减少了线路通道林木的砍伐量,并使用牵张机进行紧线。 (3)塔基采用人工分层开挖,开挖土按序回填,减小了对农业生产的影响。 (4)本工程线路与公路及其他线路的交叉跨越满足《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GB 50545-2010)要求,对公路、铁路及其他线路的影响甚微。 (5)线路施工过程中未发生施工人员捕杀动物事件。 (6)现场勘查塔基附近无混凝土浆残留,有利于植被恢复。 (7)施工时对建筑材料进行了有效防护,站区及线路沿线未发现建材流失及水土流失现象。 (8)线路沿线及塔基附近未发现施工垃圾残留,并对施工场地及塔基并进行了覆土绿化。 施工期污染影响措施:(1)施工时进行了洒水降尘,对堆放建材及土石方加盖了篷布,没有关于扬尘污染和废气污染的投诉。 (2)①施工时间和场地安排合理,施工机械布置合理; ②施工时采用了低噪声施工机械,采取了减震措施并定期维护保养; ③运输车辆途经敏感点时低速运行; ④塔基施工采用人工掏挖,夜间不施工,噪声对村庄影响较小; ⑤施工过程中未发生纠纷和扰民投诉。 (3)雨天未进行施工,施工时混凝土搅拌采用人工搅拌的方式,拌和时采用钢板垫底,施工废水未渗漏,无混凝土遗弃。 (4)现场查看,线路沿线及塔基附近无施工废水外排痕迹。 (5)施工现场未发现弃土石方堆放,没有水土流失痕迹。未发现残留建筑垃圾。 (6)线路不设施工营地,线路沿线未发现生活垃圾随意丢弃现象。 运行期污染影响措施:(1)线路运行过程中不产生废气废水。升压站设置了雨污分流系统,雨水直接排出站外,工作人员生活污水产生量很小,经地埋式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全部回用于场内绿化或草地的浇灌。因此,运行期生活污水不会影响项目区周围地表水水质。 (2)经现场检测,升压站及线路周边敏感点的电场强度小于4000V/m、磁感应强度小于100μT。 (3)现场勘查,线路沿线没有随意丢弃的废旧绝缘子、金具等固体废物。 (4)检测结果表明升压站厂界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线路沿线敏感点处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1类标准要求。 (5)升压站内修筑了容积约30m3的事故油池并已进行防渗处理,容积能满足事故排油容量要求。箱变检修废油,设置专门的容器进行收集。废油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全过程没有含油废污水排放,不会对环境产生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