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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8日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局勐海分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拟审查公示

来源 :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局勐海分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1-03-08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38日至31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对以下建设项目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691-5128159

       真:0691-5123318

地址:勐海县勐海镇茶乡6

    编:666200

 一、拟审查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农业废弃物处置中心建设项目

西双版纳州勐海县黎明农场

勐海县黎明农场管理委员会

 

云南适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260万,总占地面积2000平方米,建设年产4000吨青储饲料生产线。主要建设为:修缮厂房,购买两个水池(每个水池长22*9*1.5米)及采购一体化秸秆青储设备。

1. 大气污染物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制作粉尘产生量为0.028t/a,通过厂房封闭生产及自然沉降方式处理,定期清扫后可混合青储饲料混合外售;恶臭气体可通过加强生产管理、包装袋质量把控、原料堆存管理控制,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 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无生产废水,产生的少量渗漏液通过厂房内收集沟收集后加入到生产过程中,完全消耗,不外排。生活污水通过依托原黎明糖厂化粪池处理,定期清掏后综合利用于周边农业,不外排。设置雨污分流,雨水通过沟渠排放。

3.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通过增设隔声减振垫、厂房墙体隔声与距离衰减等措施后,可降低噪声约25dB(A)。采取措施后厂界噪声值均低于50.425dB(A),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2类标准的要求,不改变区域声环境现状。

固体废弃物影响的缓解措施:生活垃圾设置专用垃圾桶收集,定期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处置率100%,对环境影响较小。

:项目基本情况、项目主要环境影响、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地方政府或相关部门部分由建设单位填写。拟审批意见、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部分由行政审批机关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