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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海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公告

作者 :佚名 来源 :本站原创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9-03-28

勐海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公告

   根据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和省、州、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求,勐海县交通运输局在全县交通运输行业组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现将有关工作公告如下:

    一、交通运输行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重点

1.在车站、码头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涉黑涉恶势力;

2.在交通工程建筑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的涉黑涉恶势力;在交通工程项目征地、租地、拆迁、项目建设等过程煽动闹事的涉黑涉恶势力;

3.在交通工程建设领域垄断工程材料、设备供应的涉黑涉恶势力;长期非法把持、控制公路管养领域实际施工的涉黑涉恶势力;

4.在道路、水路运输行业采取打、砸运输工具、殴打从业人员以及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手段破坏、扰乱运输秩序的涉黑涉恶势力;

5.采取暴力、胁迫、恐吓等不法手段非法垄断、控制道路水路运输某一区域市场资源分配、恶意损害合法经营者权益的涉黑涉恶势力; 

6.在码头、车站等重点区域通过微信群、QQ群、电话等现代化通讯方式搭建人数众多、层级明显、有组织性的拉客团伙组织,长期从事非法营运中介服务,攫取利润,对正规出租车、网约车经营者及从业人员进行恐吓、威胁,严重扰乱正常营运秩序的涉黑涉恶势力首要分子及骨干力量;

7.长期盘踞某一区域设立黑配客点、组织从事非法营运,并纠集同伙对抗执法检查,甚至以暴力、胁迫方式围攻、殴打执法人员的涉黑涉恶势力;

8.不通过正规途径合法合理反映诉求,而是通过缠访、闹访、罢工、罢运、停业、堵门、堵路,甚至围攻政府机关、行业管理部门等不正当途径和违法手段反映诉求的涉黑涉恶势力;

9.在交通运输行政检查和执法时,拒不配合,恶意对依法实施的检查、执法行为进行阻挠妨害,甚至纠集社会闲散人员、雇佣打手对检查、执法人员进行人身威胁、殴打、报复的涉黑涉恶势力;

10.在交通工程建设、公路设施管养、交通运输行政审批、行政执法等领域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公职人员。

    二、交通运输行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方式

  欢迎行业企业、从业人员、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揭发举报,对包庇、纵容黑恶势力或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举报人实施报复的,将依法从重惩处,我们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安全。

    举报电话:勐海县交通运输局0691-5123709

              勐海县交通运政管理所06915122305

    举报邮箱:mhjtj@126.com1185970266@qq.com

   信件投寄地址:勐海县交通运输局

 

 

 

 

         勐海县交通运输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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