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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信息2016(9)州地方海事局到我县检查汛期水上交通安全情况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6-06-13

交通信息

 

第()期

 

勐海县交通运输局                      201666

 

州地方海事局到我县检查汛期水上交通安全情况

63,西双版纳州地方海事局一行5人,在副局长陈应考同志的带领下,到我县勐往乡检查汛期水上交通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县地方海事处、勐往乡政府、勐往乡交安中心相关领导和人员陪同检查。

州检查组重点对西双版纳勐海绿承航运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船舶、船员证照资质资格情况,船舶消防、救生设施设备配备管理情况,船体维护保养情况,船员管理和安全宣传教育落实情况,水上交通安全四级责任制落实情况,海事工作台账等进行了检查。

经检查,该企业依法取得水路运输许可证,营运船舶的船员最低安全配员证书、船舶检验证书和船舶所有权证书等均在有效期内,营运船舶的消防设备、机器设备、助航设备、电器设备、救生设备、应急设备等设备运行正常,船舶保养良好,处于适航状态。

在检查中,发现该公司所属恒顺8号汽车渡船机舱内有残留机油及柴油油污,灭火器未按规定配齐(缺2瓶)。针对发现的问题,检查组现场下达了整改通知书,要求该公司限期进行整改。

陈应考副局长针对汛期水上交通安全工作,要求:

一、县地方海事处要加大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力度,采取定期不定期的方式加大现场监管力度,完善汛期水上交通安全应急预案,完善相关工作台账,指导企业做好水上交通安全各项工作。

二、勐往乡交安中心要按照《云南省乡镇船舶和渡口安全管理办法》等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法规规章,加强对辖区内渡口的安全管理和自用船舶安全管理工作,杜绝自用船舶非法载客行为。

三、航运企业要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船员、乘客安全教育工作,配齐船员,不招聘无资质的人员从事航运工作,做好船舶安全检查、船舶维护保养等日常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