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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海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勐海县林业调查规划设计服务质量负面清单 (试行)》的通知
作者 :佚名 来源 :勐海县林业和草原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2-09-08
勐海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勐海县林业调查规划设计服务质量负面清单(试行)》的通知
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
为落实勐海县委、县政府“三个示范县”建设要求,切实转作风、提效能,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规范勐海县林业调查规划设计第三方服务,提高涉林草审批效率,服务勐海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依据《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深入推进林木采伐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通知》(云林资源〔2021〕21号)、《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贯彻落实<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的通知》(云林规〔2022〕1号)文件规定,我局研究制定了《勐海县林业调查规划设计服务质量负面清单(试行)》(以下简称《负面清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参与勐海县建设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和个人,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底线思维,认真落实《负面清单》要求,坚决不突破红线。
二、建立勐海县林业调查规划设计服务质量信用监管机制,信用总分100分,每送审一次实行一次分数管理,分数累加计算,最高分100分、最低分0分,超出部分按最高100分和最低0分计。涉及第二条、第三条、第五条的扣2分;第七条涉及补件1次扣2分,退件的扣20分;涉及第四条、第八条的扣5分,涉及第一条、第六条扣20分,涉及第九条、第十条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及个人,一票否决,直接扣100分。编制成果一次性通过法定审核部门审核的分别加5分,一次性通过审批的加10分,承担县级以上重点项目获审批的加5分。
三、正向激励,反向惩戒。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及个人必须严把调查关、报告编制关,对林业调查规划设计成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并承担相应的诚信及法律责任。对85分以上(含85)诚实守信的编制单位及个人,实行优先审核办理、限额优先安排和简化程序等政策激励措施。对85分以下(不含85)的编制单位及个人,将其作为严格审核和重点监管对象,80分(含)-85分,列入失信名单,责令整改,对其采取告诫、约谈、通报的惩戒措施;70分(含)-80分,列入失信名单,责令整改,对其采取告诫、约谈、通报,在3个月内对其提交的编制成果不予采信,惩戒期过后给予3个月的观察期,分数按实际分数管理;60分(含)-70分,责令其整改对其采取告诫、约谈、通报,在6个月内对其提交 的编制成果不予采信,惩戒期过后给予6个月的观察期,分数按实际分数正常管理;1分(含)-60分,责令其整改,对其采取告诫、约谈、通报,在1年内(365天)对其提交的编制成果不予采信,惩戒期过后给予1年(365天)的观察期,分数按实际分数正常管理;0分,对其提交的编制成果永久不予采信。
勐海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2年9月7日
勐海县林业调查规划设计服务质量负面清单(试行)
一、未对项目区进行现地调查。
二、未对项目区森林资源状况进行全面调查,调查分析方法不科学,内容不全面,未涵盖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规定的主要调查内容和分析内容。
三、未按照《森林采伐作业规程》(LY/T 1646-2005)、《西南西北林区采伐更新调查设计规范》(LY/T 1174-1995)、《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规范》(LY/T 2492-2015)等规程规范编制调查成果。
四、调查编制成果与国家和地方颁布、出台的有关涉林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相悖。
五、调查成果编制粗制滥造,质量低下。
六、调查成果编制弄虚作假,结果失实。
七、因调查成果编制问题被法定审核审批部门补件或退件。
八、调查编制成果效率低下,在项目业主提供必要材料完备的情况下,外业调查至最终编制成果耗时超过3个月,业主反映强烈。
九、调查成果修改2次以上,仍未满足审核审批要求,引起项目单位强烈不满,对营商环境造成恶劣影响。
十、因林业调查规划设计编制单位编制的成果未能满足审核审批要求,导致勐海县重大项目建设延期,阻碍勐海县经济社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