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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海县林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作者 :佚名 来源 :勐海县林业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5-09-09

前   言

林业在可持续发展战略中具有重要地位,在西部大开发中具有基础地位,在应对气候变化中具有特殊地位。中央林业工作会议确定了新时期林业发展和生态建设的新地位、新使命、新目标和新要求,云南省委、省政府作出了建设"森林云南"的决定,州委、州政府把生态立州作为经济社会发展六大战略之首,这些都给林业跨越式发展和历史性转变注入了新的活力,面对西部大开发和桥头堡建设的重大机遇,林业发展同时也迎来了新的挑战。

当前,我国林业正经历着以木材生产为主向以生态建设为主的历史性转变,在大力加强林业生态建设的同时,必须加快林业产业发展,实现林业生态建设与产业发展的良性互动。林业产业的高度发展是实施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没有林业产业的支持,林业就不能全面、协调发展,也难以实现可持续发展。必须从林业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和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中把握林业产业的发展方向。为高质量、高水平做好我县林业"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使编制的规划既满足于上级林业部门的规划要求,又符合全县"十二五"规划的总体布局,在总结"十一五"期间成功经验和失败教训的基础上,经过认真调查研究,反复讨论,广泛听取意见后,特编制本规划。

一、基本情况

(一)自然条件。勐海县地处云南省南部,西双版纳州西部,东面接景洪市,北面和西北面与澜沧县接壤,西面和南面与缅甸毗邻,国境线长146.5公里。土地总面积5511平方公里。全县山地面积占93.3%,坝区面积站6.7%。勐宋乡的滑竹梁子为全县最高峰,海拔2429.5米,南桔河与南览河的交汇处为全县最低处,海拔535.0米,相对高差1894.5米。勐海县地处低纬度地区,北回归线以南,属热带和亚热带西南季风型气候,具有"冬无严寒,夏无酷暑,四季如春,年多雾少,雨量充沛,但分布不均,干湿季分明"的特点。

(二)林地资源。勐海县林业用地面积552.89万亩,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68.69%;非林业用地面积252.07万亩,占全县土地面积的31.31%。林业用地按所有权划分:国有面积257.26万亩,占林业用地面积的46.53%;集体面积295.63万亩,占林业用地面积的53.47%。林业用地按地类划分:有林地面积447.84万亩,占81.00%;灌木林地面积57.83万亩,占10.46%;疏林地面积2.28万亩,占0.41%;末成林地面积8.09万亩,占1.46%;无立木林地0.08万亩,占林地面积的0.02%;宜林地面积36.76万亩,占6.65%。

(三)森林蓄积。全县活立木总蓄积为2853.63万m3。

(四)森林覆盖率、林木绿化率。全县森林覆盖率为60.33%,林木绿化率为62.9%。

(五)生物资源。勐海县植物约有1865种,县内分布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有20种。

国家Ⅰ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3种:篦齿苏铁、单羽苏铁、伯乐树。

国家Ⅱ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17种:中华桫椤、金毛狗、篦子三尖杉、千果榄仁、三棱栎、樟树、黑黄檀、大叶木兰、合果木、粗枝崖摩、红椿、滇南风吹楠、董棕、金荞麦、野菱、拟豆蔻、长角果姜。

勐海县境内有陆生野生动物361种,其中:哺乳动物有9目27科67种;鸟类有16目44科249种;爬行类动物有3目11科45种。

国家Ⅰ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8种:印度野牛、印支虎、金钱豹、云豹、蜂猴、孔雀雉、绿孔雀、巨蜥。

国家Ⅱ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19种:短尾猴、豚尾猴、穿山甲、大灵猫、豺、小灵猫、黑熊、金猫、水鹿、白鹇、原鸡、大绯胸鹦鹉、灰头鹦鹉、白腹啄木鸟、双角犀鸟、棕颈犀鸟、大壁虎、虎纹蛙、蟒蛇。

(六)林业机构、人员情况

林业局设立局机关及下属24个事业单位。现有林业职工200人,其中在编在职工作人员166人,公益岗34人。

1.林业局机关设有一办两股(即局办公室、资源林政法规股、造林绿化产业股)及森林公安局。

2.下属24个事业单位。其中县属事业单位13个,分别是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天然林保护工程办公室、林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野生动物保护站、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队、林业技术推广站、农村能源站、竹产业管理站、退耕还林办公室、森林病虫害检疫站、吉良木材检查站、南糯山木材检查站、海往林区木材检查站。

乡(镇)事业单位(乡镇林业工作站)11个,分别是勐海镇林业工作站、勐遮镇林业工作站、勐混镇林业工作站、勐阿镇林业工作站、打洛镇林业工作站、勐满镇林业工作站、格朗和乡林业工作站、勐往乡林业工作站、勐宋乡林业工作站、西定乡林业工作站、布朗山乡林业工作站。

林业企业改制后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的企业共6个,林业企业职工共96人。分别是勐海县金华林业有限公司、勐海县布朗山林业发展有限公司、勐海县佛海木业有限责任公司、勐海县宏盛林业发展有限公司、勐海康寿林业发展有限公司、勐海勐阿林业发展有限公司。

二、"十一五"期间取得的成就

"十一五"期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上级林业主管部门的正确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林业工作会议精神和加快林业发展、建设"森林云南"的决定,按照全州"生态立州"发展战略目标,以全面推进现代林业建设为主题,牢牢抓住天保、退耕林业重点工程这条主线,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为突破口,坚持实施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加快林业产业发展进程,强化林业基础设施建设,健全林业发展支撑体系,林业建设取得了较大成效,圆满完成了"十一五"各项林业发展目标。全县新增人工造林33万亩,全县林业总产值达8.3530亿元,比"十一五"末期增加5.8742亿元,其中第一产业产值8.2478亿元,第二产业产值0.1009亿元,第三产业产值0.0043亿元。

(一)造林绿化步伐加快。"十一五"期间,全县出圃苗木3231万株,人工造林33万亩,开展义务植树320.95万株,造林绿化步伐加快。根据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显示,目前全县有林地面积447.84万亩,与上期(1995年)森林资源调查结果375.73万亩相比,增长19.19%;活立木蓄积达到2853.63万立方米,比上期的2261.27万立方米增长26.20%;森林覆盖率60.33%(按2004年以前的标准为53.10%),比上期的53.10%增加7.23个百分点,实现了森林面积、活立木蓄积、森林覆盖率"三增长"。

(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强力推进。2007年8月我县按照"先试点,后铺开"的原则,在勐海镇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在认真总结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于2008年在全县全面开展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在林改工作中,严格按照 "三级书记抓林改"的要求,切实加强对林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共成立林改领导机构549个,有成员3942人,县、乡、村三级共抽调林改工作队员5460人;开展林改培训279期次,培训人员11210人次;全县投入林改资金1600多万元。勐海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强力推进,狠抓落实,顺利完成了深化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工作的各项任务。截至2010年11月,林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已确权林地户数53099户、168776宗、面积224.19万亩,占应确权面积的99.91%。共发放林权证52336户、54218本,发证宗数165468宗、面积219.56万亩,发证率98%。集体林均山到户率为96%。发放均利权证46537户、46537本,无均股证。排查林权纠纷805起,面积7.36万亩;有效调处793起,面积7.19万亩;起数调处率为98.5%,面积调处率97.7%,其中协议调处率100%。我县林改主体改革工作已通过省、州检查验收。同时加快推进配套改革进程,制定了相关的管理办法,积极筹建林权流转服务中心,进一步巩固和充分利用林改成果。

(三)森林资源得到切实保护。通过公益林区划界定,勐海县国家级公益林面积为87.1887万亩,省级公益林面积为158.9311万亩,州级公益林面积11.7461万亩,县级公益林面积为27.3670万亩。"十一五"期间,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制度,做到伐前有计划(申请),伐中须检查,伐后要验收;加强林地林权管理,严格执行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制度;加强木材及林产品流通管理;适时组织开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类破坏林木、林地及野生动植物的违法犯罪活动,保障森林资源安全;抓好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2009年度启动省级公益林补偿面积36.63万亩,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183.15万元;国家级公益林补偿面积8.03万亩,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36.13万元。

(四)林业重点工程稳步推进

1.天然林保护工程。"十一五"期间,全县共完成天保工程公益林建设面积14.1万亩,其中人工造林面积4.1万亩,封山育林面积10万亩。全县共建立11个中心管护站,25个管护站(点),森林管护面积448万亩。

2.退耕还林工程。"十一五"期间,全县共实施退耕还林工程8.5万亩,分别为:2005年退耕还林0.5万亩;2006年2.5万亩(退耕还林0.5万亩,荒山造林2万亩);2007年荒山造林2.5万亩;2008年荒山造林2万亩;2009年荒山造林1万亩。完成了2002年到期生态林10185.8亩和2005年到期经济林30亩的退耕还林工程阶段性验收工作,并通过了省、州验收。完成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项目种植业14000亩,补植补造1600亩,开展技术培训800人。国家总计投入项目建设资金5372万余元。

3.农村能源建设工程。2006年至2010年8月,全县完成沼气建设4929口,农村节柴改灶3235户;退耕还林巩固项目建设太阳能986户,小水电112台。农村能源建设工程的实施保护了森林资源、改善了农村生活环境,推广了再生能源。

(五)森林防火成绩显著。森林防火工作严格按照"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通过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层层落实防火责任制;加强森林防火宣传,开展防火培训;做好灾前防范,减少火灾隐患;开展督促检查,排除火灾隐患;坚持值班调度制度,保证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政令畅通;加大森林防火资金投入,确保防火工作顺利开展等有效措施,全县未发生大的森林火灾,无森林受害率。

(六)野生动物得到保护。加大野生动物保护的宣传力度,群众保护野生动物意识明显增强;认真开展野生动物损害庄稼、伤害人畜的统计和补偿兑现工作,截至2009年全县共兑现野生动物损害庄稼、伤害人畜补偿金491.24万元,补偿标准从"十五"期末的稻谷0.16元∕公斤提高到0.60元∕公斤,玉米0.06元∕公斤提高到0.5元∕公斤,黄豆0.10元∕公斤提高到1.50元∕公斤,花生0.10元∕公斤提高到1.50元∕公斤,橡胶0.10元∕株提高到1.50元∕株,甘蔗18.50元∕吨提高到27元∕吨,茶叶0.08元∕株提高到0.30元∕株,水牛26元∕头提高到250元∕头,黄牛25元∕头提高到200元∕头,造成人员伤害按照实际发生医药费用进行核销,造成人员死亡1.2万元∕人提高到8万元∕人。同时加强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和经营管理,全县办理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10户。积极救护受害野生动物,野生动物数量逐年增加。

(七)林业产业初见成效。"十一五"期间,以云南勐象竹业公司为依托,勐海加大竹产业发展力度,共种植竹子  7.89万亩;发展石斛种植户103户,种植面积392亩;并加大杉木、樟茶间作、核桃、板栗、千年桐等经济林木的种植。初步形成以胶合板加工、橡胶木加工、地板条生产为主的木材加工业;以生产松香、松节油和樟脑为主的林产化工加工业;以打洛森林公园和云茶源景区为主的森林生态旅游。全县林业总产值达8.353亿元。

(八)启动实施中低产林改造。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中低产林改造的意见》和州委、州政府的安排部署,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落实中低产林改造工作,因地制宜编制中低产林改造规划,制定评判标准,明确改造范围,启动实施中低产林改造6.8万亩。

(九)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加强。"十一五"期间,完成西定、勐往、勐宋、布朗山、勐满5个乡(镇)林业站、南糯山木材检查站的基础设施建设。

(十)林业科技推广、种苗、森林病虫害防治等体系建设加强。"十一五"期间,全县林业科技队伍不断增强,人员素质不断提高,全县现有林业专业技术人员121人(中级职称26人,初级职称95人),其中:本科学历19人,大专学历66人,中专及中专以下学历36人;积极推广林业科技成果和先进适用技术,采集山桂花、灯台树、西南桦、椿树、黄樟等乡土树种,并进行种苗培育,有效的保护了本地的物种资源;与省林科院合作开展《云南省珍贵优良乡土树种栽培示范》和《林茶复合生态茶园经营技术》项目,分别在格朗和乡和勐混镇建造黄樟优树收集区各200亩,为勐海建立黄樟良种基地及黄樟资源的开发利用打下了基础;完成新农村68个州级生态示范村的建设,每年提供树种20多个种植种苗11万株;完成1万亩林油一体化膏桐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和150亩膏桐良种繁育基地建设项目;杉木良种及西南桦良种、木本油料千年桐项目等的推广种植。抓好松毛虫、刚竹毒蛾、黄栀子病虫害等防治工作;与农业部门联合开展微甘菊普查防控;健全县乡村三级森林病虫害预测预报防治网络。

"十一五"期间,我县林业建设虽然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但制约着勐海林业发展的许多不利因素依然存在,其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地区部分群众保护生态意识不强,盲目开发,侵蚀侵占国有山林、集体山林的问题仍然存在,在一定程度上严重的阻碍了林业产业的全面发展。二是林业专业技术人才缺乏,科技支撑能力薄弱,因地处边疆,社会经济条件相对落后,专业人才,技术骨干缺乏,科技技术支撑体系不够完善,支撑能力薄弱。三是林业产业发展滞后,缺乏支撑林业产业发展的龙头企业,缺乏完整的林业产业体系,无大的龙头企业,林产品深加工技术研发和产品开发滞后,无完善的市场营销网络体系,没有出名的林产品品牌。四是政策扶持力度小,项目投资少,国家投资主要用于生态建设,用于产业建设的项目少,投资小,加之地方财力有限,投入不足,产业发展困难较多。以上这些问题是勐海县未来林业建设和发展的主要课题和努力方向,需要在"十二五"期间及今后一段时期内认真加以解决。

三、"十二五"期间林业发展目标和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中央、省、州林业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党中央和省、州各级确立的新形势下林业的新定位、新使命、新任务,围绕发展现代林业,建设生态文明,促进科学发展的林业发展总体思路,按照州委、州政府提出的"生态立州"的发展战略,以林业可持续发展、兴林富民为战略目标,以加快发展现代林业为基本方向,以提升林业产业经济、生态、社会"三大"效益为核心,坚持走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发展生态化的路子,建立起比较完备的林业生态体系和比较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把勐海建成"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生态县。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生态优先,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结合的原则。在加强保护的同时,合理开发利用森林资源;通过发展林业产业,带动农民致富;加强生态环境建设,保障林业产业发展。

2.持规划先行,统筹协调的原则。在城乡绿化、生态工程建设、林产业基地建设、林产品加工等林业工程项目建设中,坚持统一规划,统筹协调的原则。

3.坚持分类经营,严格管理和建设国家、省级、地方级生态公益林。按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实施方案实施公益林补偿基金兑现工作;搞活商品林,通过创新改革思路,盘活森林资源,发展林业产业。

4.坚持科技兴林原则,建立林业科技保障体系,推广应用科技成果,提高林业生产的科技含量,坚持高产、优质、高效和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5.坚持依法治林的原则。贯彻执行林业法律法规,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水平,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维护生态安全。

6.动员社会力量,全民动手,全社会办林业,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引进资金、技术、人才,参与林业建设,坚持谁投入、谁受益的原则,拓宽林业融资渠道,促进林业发展,更好地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

(三)发展目标

根据现实基础和发展条件,我县"十二五"期间林业发展的总体目标:紧紧围绕"四树一草一竹,种植林下南药,适度发展干果产业",建设具有一定规模的特色经济林和速生丰产用材林基地,四树指:樟树、思茅松、西南桦、杉木;一草指黄草;一竹指龙竹、甜竹、苦竹、刺竹。抓好林业生态工程,继续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确保全县天然林资源;积极争取退耕还林工程,努力改善水土流失严重,生态脆弱地段的生态面貌;加大农村能源建设推广力度,确实保护森林资源。构建稳定的森林生态体系、林业产业发展体系、森林防护体系和林业社会化服务四大体系。到2015年,全县新增人工造林面积50万亩,森林覆盖率由现在的60.33%提高到63.3%;林业总产值增加到10亿元以上,农民人均林业收入1500元。

四、"十二五"规划建设重点与要求

(一)生态体系建设

1.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计划实施公益林建设人工造林2.5万亩,封山育林10万亩。每年实施人工造林0.5万亩,封山育林2万亩;并做好448万亩的森林管护。开展中低产林改造。计划中低产林改造50万亩,每年10万亩。

2.退耕还林工程。计划实施退耕还林10万亩,封山育林5万亩,每年实施退耕还林2万亩,封山育林1万亩;并做好巩固退耕还林项目的实施及政策兑现工作。

3.野生动植物保护建设工程。建设重点野生植物保护拯救基地1个,野生动物救护中心基地1个,总投资350万元。

4.农村能源建设工程。计划建设沼气1500口,节柴改灶1500户,太阳能5000户。每年建设沼气300口,节柴改灶300户,太阳能1000户。

(二)林业产业体系建设

1.森林旅游特色产业

在现已开放的打洛森林公园、云茶源景区的基础上,在勐海城郊三公里处,利用原有植被保存较为完好的1500亩原始热带季风常绿灌叶林,投资875万元,改造扩建为流沙河森林公园。全力打造"中国普洱茶之乡",利用现有的生态古茶园,建设南糯山古茶园、勐混贺开古茶园、布朗山班章古茶园。结合新农村建设,打造以生态示范村为主的农家乐旅游。依托资源优势,以"休闲圣地、养生天堂"为目标,努力营造优美的生态环境、优良的人文环境和优越的发展环境,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强力打造优美、舒适、具有地方民族特色的生态旅游县城。

2.工业原料林

(1)竹子。计划发展竹子种植30万亩,每年6万亩。

(2)樟树。计划发展樟茶间作50万亩,每年10万亩。

(3)千年桐。计划发展千年桐种植10万亩,每年2万亩。

(4)竹桉间作。计划发展竹桉间作10万亩,每年2万亩。

3.干果基地建设

(1)板栗。计划发展板栗2.5万亩,每年0.5万亩。

(2)坚果。计划发展坚果1.5万亩,每年0.3万亩。

(3)核桃。计划发展核桃5万亩,每年1万亩。

4.速生用材林

杉木、思茅松。计划发展杉木、思茅松5万亩,每年1万亩。

5.珍贵树种用材林

西南桦、团花树、柚木。计划发展2.5万亩,每年0.5万亩。

6.药材种植石斛。计划发展石斛1000亩,每年200亩。

7.木本油料油茶。计划发展油茶2.5万亩,每年0.5万亩。

8.野生动物驯养繁殖

(1)发展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中华草龟、平胸龟、鳄鱼龟、麒麟龟3000只,每年600只。

(2)发展非国家重点保护动物驯养繁殖:竹鼠5000只,每年1000只;豪猪1000只,每年200只;七彩山鸡3000只,每年600只;蓝孔雀2000只,每年400只。

9.林下种植

(1)山药。计划发展山药2500亩,每年500亩。

(2)黄精。计划发展黄精2500亩,每年500亩。

(3)魔芋。计划发展魔芋2500亩,每年500亩。

(4)草果。计划发展草果1000亩,每年200亩。

10.林下养殖

茶花鸡、土杂鸡。计划发展林下养殖茶花鸡、土杂鸡10万只,每年2万只。

(三)森林防护体系建设

1.森林防火体系建设。主要抓好森林防火线建设,长200公里、宽10米;森林防火隔离带建设,长100公里、宽20米;森林防火公路建设200公里,宽4米。三个森林防火了望台建设。森林防火专业队伍建设,含专业队伍营房、训练基地建设。森林防火指挥中心建设,含中心室及配套设施。制作森林防火宣传碑100座。地理信息系统1座。森林防火专业扑火队营房建设400平方米。总投资905万元。

2.重点防护林建设。214线及城市面山营造4万亩防护林,总投资2000万元。

(四)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1.林权交易中心。三层砖混结构楼,建筑面积500㎡;交易中心基础设施配置,总投资300万元。

2.木材交易市场。占地面积350亩,包括办公楼、仓库、储木场、配套设施等,总投资1500万元。

3.苗圃基地建设。200亩苗圃基地及苗圃生产基地简易生产生活用房、水电设施及灌溉设施等,总投资250万元。

4.种苗质量检验站。办公室、检验室、实验室、种子质量检测专用车及相关设备,总投资50万元。

5.石斛组织培养及工厂化育苗。组织培养器材,育苗基础设施、设备,总投资50万元。

6.国有林区森林管护站建设。新增15个森林管护站建设,每个森林管护站250平方米;23个森林管护站修建维护及基础设施加强。总投资490万元。

7.林业技术推广站建设。办公室、教室、资料室、科普宣传车,总投资120万元。

8.林业工作站建设。11个林业站标准化建设,每个林业站300平方米,二层,砖混结构,共3300平方米。总投资550万元。

9.木材检查站建设。南糯、吉良2个木材检查站建设;购置检查站办公用车二辆。总投资250万元。

10.森林公安局业务技术楼建设及装备。业务技术楼为四层砖混结构,1200平方米,包括视频会议室、刑事技术室、档案室;装备包括交通装备、公安单警装备、公安科技装备、林区警务室、武器装备等。总投资500万元。

五、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快林业发展是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举措,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加快林业改革发展作为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行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党政领导任期工作目标责任制,落实领导责任和部门责任,把加快林业改革发展业绩作为各级领导班子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林业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搞好服务,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落实促进林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形成加快林业发展合力。对林业建设成绩显著和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失职渎职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行政问责,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责任。

(二)加大林业投入。各级政府要将林业发展经费纳入

财政预算,将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以及林业行政执法体系等基础设施纳入基本建设规划,将林区道路、供水、供电、通信以及森林文化设施等建设纳入发展规划。继续完善造林、抚育、保护、管理补贴等制度。进一步完善公益林补偿制度。把育林基金和植被恢复费专项用于森林资源的培育、保护和管理,把林业基础设施建设、科技推广、退耕还林、育林基金等资金有效整合起来。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逐步扩大林业贴息贷款资金规模,加大林业企业和林农的政策覆盖范围。金融机构要加快建立和完善林业资源的资本化运作机制,通过林权抵押、农户联保、信用贷款、小额抵押贷款等方式,优化审贷程序,简化审批手续,为林业产业发展提供有力的信贷支持。按照"政府引导、农民主体、企业牵引、金融部门支持、社会参与"的原则,建立林业发展多元化投入长效机制。

(三)培育龙头企业。进一步优化企业投资环境,引龙头、引资金、引技术、引人才,使林业产业发展由主要依靠政府投资拉动型向多渠道投资混合型转变,着力打造林业投资"洼地",增强林业发展活力。大力培育和壮大一批市场前景好、带动能力强、技术含量高、经营规模大的林产品加工龙头企业。

(四)推进中低产林改造。加大项目争取力度,整合资

源、增加投入、创新机制,强势推进中低产林改造,同时引导扶持经营大户和林农企业以租赁、合作、入股、订单等形式建设原料林基地,培育竹子、木本油料、珍贵用材林、速生丰产林等商品林基地,实现规模化种植、规范化管理、产业化经营。 

(五)推进森林资源市场化运作。以县林权流转服务中心为平台,按市场化运作的方式,通过转让、拍卖、租赁经营和合资、合作形式,以资源换资本,以森林资源资本化为纽带,促进森林资源、资产、资本的良性循环,提高林业规模化与集约化经营管理水平。

(六)建全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一是要建立数字林业

服务平台,形成县、乡、村一体化的服务构架,为林业生产、林权流转提供全方位服务。二是要建立林业专业合作社,按照"民办、民管、民监督、民受益"的原则,鼓励引导建立专业合作社。三是要建立社会化的中介服务机构。建立林业科技法律咨询中心、林木种苗和营林服务中心、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中心、伐区调查设计中心、木材林产品检验中心等林业中介服务体系,切实做好林业发展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搭建企业与林农、林农与林农之间联合开发、资源共享、相互协作、信息互通的服务平台,走出一条市场引导企业、企业带动基底、基地联结农户的林产业发展新路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