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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海县林业局2008年工作总结和2009年工作计划要点的报告

作者 :佚名 来源 :勐海县林业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09-01-06

         勐海县林业局2008年工作总结和2009年工作计划要点的报告

    200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第一年,是改革开放30周年和北京奥运会举办之年,也是发展现代林业、建设生态文明的关键之年。一年来,我县林业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和县政协的监督和支持下,在上级林业主管部门的指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林业发展全局,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大及省、州、县党代会精神,按照县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提出的各项工作指标,以全面推进现代林业建设为主题,牢牢抓住天保、退耕林业重点工程这条主线,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为突破口,坚持实施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全面开展林业各项工作。现将2008 年林业工作情况和2009年林业工作计划要点报告如下:
    一、一年来的林业工作情况
   (一)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干部职工整体素质
    1.加强思想建设,建立健全理论学习制度
首先,坚持把职工理论学习制度化、经常化,切实抓好每周五上午的机关职工学习制度。组织林业职工学习党的十七大,县委十一届一次全会和县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精神,认真开展“五五”普法的学习宣传,学习有关林业发展的重大决策性文件、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及专业技术知识。其次,抓好林业科技培训。2008年我县共开展林改工作培训3期,培训人数达88人次。11月21日,开展为期1天的森林防火业务知识培训会,11个乡镇林业站站长及专职护林员共110人参加了培训。同时积极组织人员参加省、州林业主管部门开展的业务培训,2008年共参加省级业务培训12期29人次;参加州级业务培训5期44人次。
    2.加强制度建设,贯彻落实行政问责四项制度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及时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勐海县林业局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实施方案》及切实可行的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实施细则,明确了责任主体,拟定了工作职责、服务项目、办事时限、办事程序等内容。针对林业审批办理项目制定了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并针对服务对象制定了首问责任制。同时积极组织林业职工学习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下发《云南省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工作手册》,做到全局35名公务员人手一册;并组织全体公务员参加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考试,取得了优异的成绩。通过开展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工作,进一步强化了行政职责,转变了机关工作作风,加强了林业内部管理,促进了依法行政。
    认真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政府的要求,我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机构,对本单位的政府信息进行全面梳理,编制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将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上传至勐海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3.加强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按照县委的要求,林业局党总支认真开展“执行力、创新力、凝聚力”建设、解放思想大讨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学习教育活动,建立健全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认真制定实施方案,组织专题学习,广泛征求意见,召开民主生活会,查摆存在问题。通过“三力”建设、解放思想大讨论、科学发展观学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创新工作思路,强化工作措施,深入分析群众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研究完善做好群众工作的措施和办法,推动领导干部更加准确地把握群众工作的特点和规律,破解林业工作中的难题,切实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促进林业又好又快发展。认真抓好党员发展工作,按照“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今年党总支共发展入党积极分子2人。在建党87周年之际,党总支积极组织党员参加县直机关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八十七周年庆祝大会,会上3名预备党员参加了入党宣誓;各党支部也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七一”建党活动。
    4.抓好精神文明、平安单位创建及计划生育工作
林业局党政领导把精神文明和平安单位创建作为重要工作抓紧抓好,在年初,及时与下属28个单位签订了精神文明和平安单位创建目标管理责任状,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4月我局被县委、县人民政府评为“2007年度勐海县平安单位”。同时,抓好计划生育工作,按照《勐海县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要求,结合计划生育工作实际,制定了《勐海县林业局计划生育责任书》,并与局下属单位、林业企业等33个单位签订了责任书,推进计划生育综合治理,促进了齐抓共管计划生育工作的新局面。
   (二)认真抓好营林绿化工作
    我县坚持“以营林为基础,普遍护林,大力造林,采育结合,永续利用”的林业建设方针,调动各方力量,动员全民、全社会积极参与,积极组织开展植树造林,顺利完成了上级下达我县的造林任务。一年来,营林造林主要做了以下方面的工作:
    1.抓好苗圃管理工作。督促各乡镇苗圃加强对留存苗木的旱季管理,要求苗圃承包管理人员分期、分片、分时浇水,确保大部分留床苗木不因缺水死亡,并适当对苗木生长进行水肥控制,提高苗木上山定植成活率;同时要求加强苗木的各项日常管理工作,及时防治病虫害和草害,以保证雨季造林苗木的正常供运。今年雨季造林,中心苗圃共提供各项工程造林种苗2929798株,其中杉木130300株、茶苗960000株、黄樟701200株(袋苗1200株)、山桂花1000株(袋)、膏桐1000000株、竹苗130000丛(外调100000)、云南山桂花1669株、三角梅1539株、油梨1997株、九里香1093株、假连翘1000株。临时苗圃出圃苗木共计9640000株,其中茶苗9300000株、多依200000株、杉木140000株。
    2.抓好社会主义新农村30个试点村的建设。我局认真做好社会主义新农村生态村建设工作,30个试点村分在11个乡镇,涉及农户2715户。全县生态村建设于2008年4月22日开始供苗,7月26日结束,组织个体苗圃育苗5万余株袋装苗,保证项目建设的种苗储备。于6月完成2个州级示范村及全县11个乡镇28个村的经济林果和花卉苗木的供应任务,共提供杨梅、沉香、木乃果、坚果、云南山桂花、紫荆花、臭菜、鸡蛋花、灯台树、榕树等25个树种苗木共计37290株;州林业局共提供苗木4个品种11580株。完成了全县社会主义新农村30个村建设苗木后期供应工作,保证了新农村建设的顺利完成。
    3.抓好项目合作。今年是我局与省林科院进行《云南省珍贵优良乡土树种栽培示范》和《林茶复合生态茶园经营技术》项目合作的第三年,继续做好项目的管护和补植工作,培育补植苗木5000株,其中黄樟容器苗3000株,高阿丁枫容器苗2000株。同时完成全县各乡镇樟茶间作推广种植情况生长量调查。
    4.抓好膏桐建设项目。做好2007年实施的1万亩林油一体化膏桐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和150亩膏桐良种繁育基地建设项目的后期管护和补植工作,培育补植苗木10余万株;并完成了30余个膏桐品种的生长量测量,为科学分析各个品种在勐海生长情况作好统计。
    5.认真完成2008年造林任务。2008年,全县完成人工造林8.45万亩:其中天保工程人工造林0.6万亩,2007年度退耕还林荒山造林2.5万亩,2008年度退耕还林荒山造林2万亩,社会造林1.8万亩,竹子1.14万亩;核桃种植0.41万亩;封山育林任务2万亩,完成封山育林2万亩;义务植树任务37万株,实际完成37.05万株;首长样板林造林任务3200亩,实际完成3200亩。
    6.加强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2008年主要做好苗圃苗木产地检疫,确保造林种苗质量;认真完成春季冰冻雨雪灾害森林资源损失内外业调查及建档工作;积极做好“利剑2008”森林植物检疫执法专项行动工作;帮助林业企业做好黄栀子病虫的预防工作,勐遮镇刚竹毒蛾2千余亩的防治指导工作,争取上级防治经费资金3万元,发放农药765公斤;在勐阿林业公司开展病虫害骨干培训一期,指导勐阿林业公司完成5000余亩思茅松林的松毛虫防治工作。在抓好病虫害防治检疫工作的同时,认真做好春季各类病虫害调查,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制定了森林病虫害治理项目方案。
   (三)加强资源林政管理
   加强森林资源和林政管理工作,是实现林业持续、稳定、协调发展的根本保证,是林业工作的落脚点。2008年度,主要从以下方面抓好资源和林政管理工作:
    1. 加强森林采伐限额管理
   根据州人民政府下达我县的年采伐限额总量,我局将农村自用材、烧材采伐计划分解到各乡(镇)的村民小组。2008年全县累计下拨计划指标382228.4立方米,其中:自用材76754.9立方米、烧材305473.5万立方米。在采伐管理过程中,严格按要求执行采伐许可证制度,做到伐前有计划(申请),伐中须检查,伐后要验收的采伐管理制度。今年累计发放木材采伐许可证342份,蓄积13995.9立方米,出材量9708.5立方米。其中人工商品林54份,蓄积11600.8立方米,出材量7879.6立方米;农民自用材288份,蓄积2395.1立方米,出材量1828.9立方米。
    2.加强林地林权管理
    在林地林权管理工作中,严格执行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制度,规范管理,严禁越权审批,依法查处少批多占,未批先占等违法征占用林地案件,把工作重点放在维护林地林木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和林地使用监督检查,征(占)用林地调查审批工作上。今年累计进行征占用林地调查5起(其中:临时征占用林地1起,面积0.0772公顷,收取植被恢复费1991元)。经我局审核后上报省林业厅审批,面积共7.6924公顷。其中省林业厅已审核批准1起,面积3.2995公顷,由省林业厅收取植被恢复费53.1836万元。
    3.加强木材及林产品流通管理
    木材及林产品的流通管理是保护森林资源的一项重要内容,是资源林政管理的重要措施,在此项管理工作中,严格禁止自用材、自用烧材上市销售;进口材实行报关量、进口量、运输量等三总量控制管理;对森林植物的经营加工,实行许可证制度;严格采集前审批和采集后查验制度。实行有计划,定地点、定范围、定数量的采集加工,保证资源永续利用。今年累计办理缅甸进口木材运输证4783.27立方米,国内材5014.26立方米(其中橡胶木1520.6立方米),再次运输927.33立方米,林产品350.32吨。年度审检木材经营单位123户,新办证4户。
    4.做好人工商品林采伐试点工作
   《勐海县2008年人工商品林采伐试点实施方案》报经县政府批准后,我局认真组织实施人工商品林采伐试点工作,现已完成伐区调查及作业设计,部分伐区划拨并办理采伐许可证41份。
     5. 开展木材加工、经营市场清理整顿
    3月1日—3月21日,我局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为期20天的木材加工、经营市场清理整顿专项行动,主要从三个方面进行清理:一是根雕及大型板材的经营、加工清理检查,全县办理根雕及大型板材经营、加工许可证的共17户,在检查中发现有2户经营、加工点出现原材料来源不合法,1户未办理经营、加工许可证,已由林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立案查处。二是木材经营、加工的清理检查,全县办理了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的共16家,因没有原材料来源很多公司现已停业,在检查中发现有3家公司未进行年检。三是农村自用材解板点的清理检查,经清查核实全县共有农村自用材解板点44家,其中有证的17台,无证的27台。在此次专项行动中,共查处各类林业行政案件4起,收缴各类罚没款11965元(含收缴的育林基金1215元),查处没有合法来源的树根61个、大板17块(3.9立方米)、黑黄檀2.1吨,查处人数5人。其中:无证经营、加工根雕1起,非法收购树根及板材2起,非法收购黑黄檀1起。通过此次专项行动,我局认真查找在木材经营、加工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并制定了行之有效的整改措施,对原材料来源不合法和无证经营、加工的,依法按程序给予严厉查处,进一步规范木材市场秩序,有效遏制和减少林区违法犯罪活动发生,保护森林资源的安全,维护林区治安的稳定。
    6.做好公路巡护,加大林业行政案件的查处力度
    继续抓好昆洛公路及县乡公路沿线的巡护、检查工作,确保公路沿线不发生森林火灾、乱砍滥伐及毁林开垦现象,有效保护了公路沿线的森林资源。同时针对辖区内的木材运输渠道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检查,并对木材经营户的木材加工点进行监督管理,对一些无证经营、非法加工的经营户给予严厉的打击查处。我县实施林业综合行政执法后,林业刑事案件由森林公安负责查处,林业行政案件由林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查处。今年共查处林业行政案件27起,查处33人,查处率100%。其中:无证运输木材9起;无证经营木材3起;盗伐、滥伐林木1起;收购明知盗伐、滥伐木材4起;非法收购林产品1起;非法收购野生动物2起;收购没有合法来源木材5起;无证经营野生动物2起(没收獐子1头;铁雀6610只,已移交野生动物保护站销毁;没收眼睛蛇9条,已移交野生动物保护站放生);收缴猎枪2支(已移交森林公安)。共收起罚没款109868元,其中变价处理28275元,罚款77578元,没收违法所得4015元。
    7.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
    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云南省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云南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造成人身财产损害补偿办法》,采取多种形式搞好宣传教育,认真做好野生动物损坏庄稼、伤害人畜的统计工作,共发放野生动物保护图片120份360张,《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等主要内容的书籍300余本,宣传单2500余份,主要街道挂横幅标语3条。经统计:2007年度全县遭受野生动物肇事损坏的有11个乡(镇),57个村委会,283个自然村,5320户。损失农作物类稻谷896940公斤,玉米1875734公斤,黄豆7055公斤,花生7350公斤;损失经济林木橡胶2476株,甘蔗6689.2吨,茶叶12800株;牲畜类共损失水牛1头;伤人3起3人,其中死亡1人。全县共兑现野生动物损坏庄稼、伤害人畜补偿金额1364015.72元。认真做好野生动物主动防范工程,选择了格朗和乡帕宫村委会阿鲁老寨、勐海镇曼短村委会曼峦回和勐混镇贺开村委会班盆老寨3个村寨为野生动物肇事防范工程示范村,目前三个示范村的项目正在实施中,班盆老寨茶叶种植、曼峦回石斛种植已完成,项目总投资33万元。同时,积极做好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管理及野生动物救护工作,我县野生动物养殖户4户,经营利用户2户,野生植物石斛种植已达到14户;救护国家Ⅰ级保护动物和国家Ⅱ级保护动物猕猴1只、黑熊4只,直接送往州野生动物救护中心。加大清理力度,严防野生动物及其产品流入市场,对全县辖区的宾馆、酒店、餐馆200余家进行一次全面清查,对查处的各类野生动物产品铁雀鸟6610只(死体),麂子(死体)1只,老熊肉40公斤,熊掌4只,水鹿腿4只,竹鼠3只(死体),全部进行公开销毁。加强保护力度,对收缴的国家Ⅰ、Ⅱ级野生动物(活体)眼睛蛇9条,巨蜥2只,蜂猴2只,进行发生,让它们重回大自然,体现了人与野生动物和谐相处的理念。
    8.开展“飞鹰行动”武装巡护
   4月8日—4月11日,为有效制止和坚决打击各种针对野生动植物的犯罪行为,维护林区治安稳定,我局与州森林武装警察部队开展了为期3天的武装巡护。巡护队由森林防火办、森林公安和州森林武装警察部队共10人组成。此次武装巡护的主要任务:一是通过武装巡护在全县范围内形成一种坚决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犯罪的高压态势,对犯罪分子形成一种强大的震慑作用,为今后一段时期内我县林区治安营造一个良好的环境。二是对正在实施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行为的犯罪分子进行抓捕,重点是对在自然保护区和国有林内盗猎野生动物和盗伐土沉香、黑黄檀等珍稀植物的犯罪分子。三是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和森林防火等方面的宣传,使广大群众提高对保护森林资源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武装巡护队深入我县勐混镇、布朗山乡、打洛镇部分村寨和重点林区开展宣传和巡护。巡护中共召开宣传会4次,发放宣传单及粘贴宣传标语2160余份;林区巡护路程达150多公里,其中徒步巡护28公里。巡护过程中共收缴野生动物﹙团鱼﹚1只、麂子1头,斧头2把、铜炮枪1只;非法盗伐林木20余方;责令停止木材加工点4个;制止毁林行为5起;口头警告、批评教育8人。通过此次武装巡护提高了广大群众对林业法律法规的认识,特别对森林防火、野生动植物保护重要性的认识。在巡护中立即制止了破坏野生动植物的犯罪行为和违法用火人员,起到了强大的震慑作用。
   (四)继续抓好天保工程及退耕还林工程
   1.天然林保护工程实施情况。天保工程实施以来,1998年至2007年度公益林建设项目共计实施86.4万亩,其中:人工造林完成9.2万亩,封山育林完成67.6万亩,人工模拟飞播完成2.6万亩,人工促进天然更新5.4万亩,森林抚育1.6万亩。全县天然林保护工程森林管护面积448万亩。我县2008年实施的是2007年度天保工程公益林建设计划任务2.6万亩,其中:人工造林0.6万亩,封山育林2万亩。现已完成0.6万亩的人工造林任务,2万亩封山育林开始人工巡护。
2.退耕还林工程实施情况。我县2008年实施的是2007年度和2008年度退耕还林工程任务,2007年度退耕还林工程荒山造林2.5万亩。2008年度退耕还林工程荒山造林2万亩,现已全部组织完成。共兑现2007年度应兑现历年补助资金7848308元,涉及11个乡镇,退耕户8839户。完成2007年到期经济林面积2473.3亩的检查验收工作。同时做好退耕还林工程宣传工作,发放宣传手册及宣传画5万份,建立永久性宣传牌70块,为工程实施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五)切实做好农村能源建设工作
    紧紧围绕降低森林资源消耗,提高森林覆盖率,坚持多能互补、综合利用、讲求效益和开发与节约并举的农村能源建设方针,结合我县实际,积极入村动员宣传,多形式开展沼气安全使用及综合利用知识培训,今年共培训3期,听课人员达300余人。同时做好沼气建设服务体系建设,强化技术管理,提高建池质量,坚持做到“建一口、成一口、巩固一口”。今年共完成省级项目沼气建设407口,占任务数800口的50.9%;农村节柴改灶339户,占任务数600口的56.5%;完成2007年度国债“一池三改”沼气建设389口,占国债任务数2000口的19.45%。今年我县农村沼气建设完成不理想的主要原因是沼气建设原料、施工费、运输费价格大幅上涨,影响了农户建池积极性;项目资金后期才下拨影响了项目进度;国债项目原申报农户,现在不愿意建等多种因素。
   (六)抓实森林防火工作
    2008年,森林防火工作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加强火源管理,认真做好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为中心的各项森林防火工作。2008年全县未发生火灾、火警,无受害森林面积和受害率,火灾次数控制率为零。其主要做法:一是全面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责任制,年初县、乡、村、村民小组、村民层层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全县共签订责任状829份,实行县乡两级主要领导及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分片联系制度,把责任落实到人;同时搞好行政边界联防,防止山火过境发生,年初与澜沧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签订2008年森林防火联防公约,为抓好接壤县地区的森林防火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二是加强森林防火宣传,增强林区广大干部群众的防火意识,防火期间全县召开各种森林防火会议542次,参会人员63713人;出动宣传车辆150台次;放发户主通知书6万份;利用短信平台发布森林防火短信“森林是我家,防火靠大家”等15万条;县电视台在黄金时段滚动播出“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等宣传标语14次,并滚动播出了《西双版纳州森林防火戒严令》;发放、张贴《云南省森林防火戒严令》300余份。积极开展“五个一”宣传教育活动,全县林区中小学生上森林防火知识课137课时计5876人,出黑板报153期,写以森林防火为主题作文1974篇,写致家长公开信1262封,学生张贴宣传标语701条,新闻工作简报5篇。全县森林防火宣传教育面达95%以上,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三是搞好计划烧除,强化火源管理,减少火灾隐患。防火期间共实施计划烧除56062公顷(92片);严格执行火源管理的有关规定和野外生产用火申报、审批制度,严格按照“六烧六不烧”规定进行,在森林防火戒严期重点加强清明节扫墓烧纸、焚香,泼水节燃放高升等的管理。全县办理准烧证计799份34695亩,办证率为100%。四是坚持值班调度制度,保证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政令畅通无阻,防火期间24小时有专人值班,并有领导带班;上级通报的卫星热点 58个,反馈热点58个,反馈率达100%。五是深入开展检查,排除火灾隐患,县政府组成三个森林防火督查组分别到全县11个乡(镇)、重点火险区、重点林区、火灾多发区、自然保护区及重点防范目标进行督促检查,检查中存在问题的要求及时整改,发放森林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13份。六是加大森林防火资金的投入,2008年共投入森林防火资金36万元(其中:省配套8万元,县级8万元,县林业局自筹20万元)。
   (七)依法查处各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案件
    一年来,对违反林业法规的各类犯罪行为,我们严格按照《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多项法律法规,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全力维护林区和社会治安稳定。今年,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县林区实际,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了“飞鹰行动”、“抓逃犯破大案”专项斗争。在严打行动中,集中整顿了我县林区社会治安存在的问题,依法按程序严肃查处各类森林资源的违法案件,查处了一批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人员,排除了影响林区不稳定的因素,有效遏制了违法毁林案件上升势头,起到了震慑违法犯罪分子,教育群众的目的,确保了林区社会治安的稳定。
2007年11月至2008年11月共受理刑事案件24起,破获案件22起,破案率为91.7%,其中森林案件19起(盗伐林木8起、非法占用农用地6起、滥伐林木3起、涉嫌非法收购盗伐林木1起、涉嫌非法收购珍贵树木制品土沉香1起),野生动物案3起(非法收购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制品虎皮1起、非法走私珍贵动物1起、非法运输濒危野生动物及制品1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6人,其中逮捕12人,移送起诉14人。案件共造成林地损失268.7亩,收缴民用枪支8支、油锯3台、吊锯1台,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制品虎皮1张、平胸龟366只、巨蜥2只、蟒蛇3条、野猪肉40公斤、熊掌4只、马鹿脚4只、马鹿尾巴1条、果子狸1只(死体)、竹鼠3只(死体)、珍贵树木制品土沉香25公斤,群众主动送交蜂猴2只,收缴木材8.3立方米,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57.48万元。
   (八)稳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
    我县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和农村土地承包补(换)发证工作在去年完成勐海和打洛两个试点镇外业的基础上全面启动,第一批五个乡镇(格朗和、西定、布朗山、勐宋、勐满)于2月4日启动,第二批四个乡镇(勐混、勐遮、勐阿、勐往)于5月4日启动。截至11月至30日,两个试点镇完成林地踏勘21651宗,面积466038.47亩;完成农地踏勘23543宗,面积231549.89亩。共排查出林地纠纷142起,已调结117起,调处率82.4%;农地纠纷2起,调结1起, 调处率50%。第一批五个乡镇实际完成林地确权40707宗,占摸底的85%,面积677502.83亩,占摸底的73%;农地86099宗,占摸底的61%,面积856395.05亩,占摸底的133%。共排查出林地纠纷211起,调结152起,调处率72%;农地纠纷136起,调结100起,调处率73.5%。第二批四个乡镇实际完成林地确权17456宗,占摸底的54%,面积161987.5亩,占摸底的68%;农地92983宗,占摸底的65%,面积300688.93亩,占摸底的72%。共排查出林地纠纷220起,调结108起,调处率49.1%;农地纠纷78起,调结55起,调处率70.5%。
    二、存在问题
   (一)对保护森林资源,植树造林,改善生态环境,造福子孙后代的认识不一致,导致局部地区植树造林、荒山绿化有一定的难度。侵蚀侵占国有山林、集体山林的问题仍然存在,特别是群体性毁林种植经济作物时有发生。
   (二)林业专业技术人才缺乏,难以适应林业建设需要。
   (三)林业项目资金,财政不能及时拨付到位,直接影响了上级对我县林业工程项目的计划安排。
   (四)林改工作中存在调查摸底工作不实,村、组方案的制定可操作性不强,纠纷多调处难度大,林地与农地难以区分,数据收集跟不上进度等问题。
    三、2009年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宣传贯彻好党和国家制定的林业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为契机,结合森林防火工作,组建宣传队深入全县各乡镇开展林业法律法规宣传活动。
   (二)抓好造林绿化工作。做好采种育苗、苗木调查、质量检验和苗木出圃工作,抓好植树造林,按照县政府与州政府签订的义务植树及首长样板林目标管理责任书,圆满完成造林任务。完成2008年度天保工程任务20000亩(人工造林5000亩,封山育林15000亩);做好退耕还林工程实施项目的监督管理、补助兑现工作;抓好竹产业的发展。
   (三)抓好资源林政管理,继续强化森林的限额采伐管理,严格按要求执行采伐许可证制度,加强木材及林产品流通管理,做好征占用林地审批工作;做好侵蚀侵占国有林和集体林的清理整顿工作;做好野生动物物损坏庄稼、伤害人畜的统计及补偿兑现工作,以及野生动物主动防范工程建设。
   (四)抓好农村能源建设工作,做好2008年未完成的省级项目和国债项目沼气建设任务。
   (五)抓好森林防火工作,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全面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责任制,县、乡、村、村民小组层层签订责任状;加强森林防火宣传,增强林区广大干部群众的防火意识;搞好计划烧除,强化火源管理,减少火灾隐患;坚持值班调度制度,保证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政令畅通无阻,防火期间24小时有专人值班,并有领导带班,确保2009年无森林火灾发生。
   (六)依法查处各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案件,严格按照《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多项法律法规,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全力维护林区和社会治安稳定。
   (七)抓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完成全县林改内业工作,做好林权证的发放工作,以及林改配套改革的实施。

 

                    二00八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