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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海县林业局2017年工作总结暨2018年工作计划

作者 :佚名 来源 :本站原创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8-04-02

勐海县林业局

2017年工作总结及2018年工作计划

 

2017年,县林业局在县委、县政府直接领导下,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指导下,经过全县林业系统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坚持以保护生态环境和促进农民增收为目标,以林权制度改革为动力,以项目建设为抓手,推进林业生态体系和产业体系建设,认真实施生态重点工程,造林绿化质量显著提高,林业资源得到了巩固和发展,森林覆盖率由60.33%提高到66.2%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大造林营林力度,全面完成年度营造林任务

勐海县2017年珍贵用材林基地建设任务为4.7万亩、146.6万株。实际完成种植面积7.91万亩、147.69万株;面积完成率168.4%,株树完成率100.7%。其中:茶地套种6.66万亩,66.63万株;道路绿化0.56万亩,16.67万株;寨内种植0.2万亩,5.99万株;荒山荒地造林0.37万亩,56.66万株;城镇和园区绿化0.1万亩,1.02万株;低质胶园改造0.02万亩,0.72万株;勐海县2017年速生用材林计划造林任务是1.2万亩,截至10月,已完成经果林1.21万亩;完成造林补贴项目木本油料2000亩。勐海县2017年申请欧洲投资银行贷款额度1千万欧元(7千万人民币),工作已经完成。通过与国家林业局汇报和协调,准备申报2018年欧洲投资银行贷款,开展森林资源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项目。

(二)做好生态资源管护,巩固生态建设成果

一是切实抓好森林防火工作。完成“勐海县森林防火户主责任通知书”的宣传发放工作。结合全县“文化三下乡活动”认真开展乡镇的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同时20171月在全县开展森林火险隐患大排查活动,并发放整改通知书250份,对存在森林火险隐患的单位和个人经营的林地一律限期整改,积极开展计划烧除工作。截至6月,我县未发生森林火灾,火情2起,各项防控指标都在州政府下达的指标范围内,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森林资源。二是严格执行年度森林采伐限额(我县“十三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总计580700立方米)截至20171031日,我县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906份,批准采伐林木蓄积80990.51立方米,出材20822.69立方米;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运输证,累计办理全国木材运输证1211份,运输木材总数16966.53立方米,活立木14.0立方米,林产品1279.2吨,剩余物2718.45三是在占用征收林地手续办理过程中,加强和发展改革与工业信息化局、招商合作局等部门的合作,做好项目建设使用林地的预审环节,提前介入,主动服务,目前已对41个项目就行了预审。四是严格按照国家法定权限逐级申报审批办理使用林地手续,目前共审核上报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申请17起,已通过法定部门批准使用林地项目12起(临时3起,直接1起,长期8起),批准使用面积共140.3207公顷(临时44.7808公顷,直接0.3867公顷,长期95.1532公顷)。收取森林植被恢复费1362.6978万元(省级收取1308.6082万元、县级收取54.0896公顷)。无越权审批、化整为零审批等情况。五是认真做好非煤矿山使用林地核查、矿山生态环境评估工作。按照现行林业政策,14座金属矿山的采矿权范围,符合办理使用林地条件的矿山有8座,不符合办理使用林地条件的矿山6座; 20座非金属矿山采矿权范围,符合办理使用林地条件的矿山有10座(石场7座,砖厂3座),不符合办理使用林地条件的矿山7座(石场7座),3座为非涉林矿山(石场1座,砖厂2座)。

(三)推进重点项目建设,丰富我生态建设内涵

1.认真组织实施天保二期工程,依法有效管护天然林527.26万亩。一是2017年,勐海县天保工程公益林建设任务有人工造林5000亩,封山育林7000亩,计划投入资金320万元。目前,《勐海县2016年度公益林建设项目作业设计说明》已通过县级、州级评审,计划于11月组织实施。森林抚育任务7万亩,资金计划827.4万元,《勐海县2016年度天保工程森林抚育作业设计》已通过县级、州级评审。截至1030日,完成森林抚育任务7万亩,并同步进行县级全查,已完成90%项目资金按规定已于712日拨付330.96万元,完成40%二是根据《勐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集中整治非法侵占林地林下种植和围剥树皮及投放有毒有害物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海政办法﹝20173号)文件精神。我局积极响应文件精神,及时安排各乡镇森林管护站联合森林公安、乡政府、林业站及村委会开展专项行动。其中勐宋乡、格朗和乡、布朗山乡受经济利益的趋势,在国有林非法种植现象较为突出,格朗和乡苏湖管护站开展铲除行动6次,共铲除林下种植茶叶约500余亩;勐宋乡曼方管护站开展铲除行动3次,共铲除林下种植茶叶约260余亩;布朗山乡林下铲除行动由布朗山乡政府统一安排部署,制定行动方案,布朗山吉良管护站、南很管护站积极配合。目前处于铲除阶段,森林管护站人员入户(入村)动员25次,出动人次达120余人次,铲除国有林非法种植茶叶、橡胶233.3亩。发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261份。三是2016年申请新建5个管护站,修缮1个管护站,维修2个林业站,已竣工。2017年度计划新建7个管护站、2个森林管护中心、修缮1个管护站、两个林业站、一个检查站,计划投入项目资金1101.22万元,实施方案已报财政局、发改局审批,计划于12月份动工。

2.积极开展退耕还林工程建设。一是在全县范围内采取安装宣传牌,发放宣传材料等各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宣传面遍及乡(镇)各村寨,达到了家喻户晓,人尽皆知。安装完成州级新一轮退耕还林示范点大型宣传牌一片,安装完成十一个乡镇县级新一轮退耕还林宣传牌130片,安装完成县级陡坡地生态治理示范点中型宣传牌1片及创建省级森林城市、退耕还林中型宣传牌10片。从而大大提高了广大群众愿意享受国家政策性资金的积极性,大普遍村民提高了造林护林自觉性,达到增强了全社会的保护森林资源,为了孙后代蓄积水源的意识。二是勐海县2017年退耕还林任务指标为10000亩(2018年完成)。截至1030日,完成勐阿镇601亩,勐满镇901亩,布朗山乡1648亩,勐混镇298亩,西定乡361亩,合计3809亩规划。

3.不断发展清洁能源,大力推广使用液化石油气替代薪柴制茶项目。完成省级户用太阳能热水器项目400台,推广传统节柴灶600台,我局通过入村开展技术培训等方式,大力宣传动员茶叶初制所、加工厂、合作社以及茶农使用液化气炒制茶叶。勐海县2017年锅用杀青炉任务1850台,滚筒式杀青机任务170台(20183月完成),截至11月,已安装锅用杀青炉1571台、滚筒式杀青机133台。

4.加大生物多样性保护力度,促进野生动植物事业科学发展。一是截至10月,全县野生动物肇事损坏农作物预估经济损失约120万元,人伤预估经济损失约64万元。由于2017年全州野生动物公众责任保险协议签订时间延后,截至目前以上保险理赔金尚未兑现。我局已积极联系保险公司开展查勘、定损工作,争取第一时间将受灾理赔款兑现给农户,有效保护群众的合法利益,二是积极开展亚洲象监测工作。使用遥感无人机监测亚洲象,杜绝亚洲象伤人事件发生。为进一步提高群众对亚洲象的保护、防范意识。同时结合《西双版纳2016年亚洲象保护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建设目标和建设内容要求,报批采购了远红外触拍相机、无线报警系统、GPS、双筒望远镜等设备;逐步完成了远红外触拍相机、GPS、望远镜等检查设备采购,组织完成了170盏防象灯的招标采购工作,开展亚洲象监测员安全技术培训共四期。年内完成“亚洲象监测预警中心”建设。争取上级资金共计339.9万元。

5.积极开展省级森林县城创建工作。根据《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创建省级森林县城、国家森林城市的意见》(西政办法﹝20171号)文件精神,成立了勐海县森林县城、森林城镇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林业局,2017418日正式通过云南省林业厅关于创建省级森林县城的备案,前期指标核查,规划资料收集已完成,北京中森国际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云南分公司负责的《勐海县森林县城总体规划》已完成初稿,正在征询各有关单位的意见。27块森林县城宣传牌已经投入制作。

(四)加大执纪执法工作力度,确保森林资源安全

严厉查处非法占用林地、盗伐滥伐、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案件,坚决打击破坏国有林和公益林违法犯罪活动,继续稳步推进开展好勐往、勐阿、布朗山林区治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本着什么地方问题突出,就在什么地方开展整治的思路抓好案件查办这一主业。截至11月,共受理各类森林及野生动物案件246起,比去年同期上升 26.15 %。其中,刑事案件立案108 起,收缴国家一级保护动物 1/只;收缴野生动物4/头,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皮张 4 件、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脚残体1只,收缴枪支 41支;林政案件138起,查处136起,撤销2起,移交县法院强制执行案件至今有76起,收缴林木29.44立方米,共收缴罚没款191.8074万元。

(五)继续深化集体林权改革,认真做好山林纠纷调处工作

一是紧紧围绕“生态受保护、农民得实惠”这一目标,落实集体林森林生态补偿金兑现管理办法,保护好集体林资源。二是着力在林权流转管理、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抵押贷款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取得突破,扩大森林保险覆盖,激活改革动力,促进集体林业良性发展。今年受理林权登记或变更297件,完成外业勘查417件,出具林权勘测申请表333,办结192件。办理林权抵押贷款295件,贷款金额1.13亿元,抵押林地面积8.56亩。办理林权纠纷调处23起,已调处或答复20起,正在调处3起。

(六)努力抓好系统党建和廉政建设工作

1. 压实主体责任,落实廉政要求。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各项部署要求,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同考核。二是细化分责。紧紧抓住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关键环节,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和任务进行细化,落实到分管领导、责任股室和责任人,并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书》24份,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三是强化追责。局党组对照责任书对下属股室和单位进行全面考核,考核结果计入绩效考核成绩;对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不力的股室和下属单位负责人采取约谈机制,约谈344人;对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出现问题的股室和单位实行倒查机制,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真真切切、扎扎实实落到实处。

2. 抓实廉政教育,筑牢思想防线。一是坚持学习教育。通过在中层以上领导干部中开展“把住清廉关、守护幸福门”廉内助系列实践教育活动,组织学习《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十九大报告》,举办廉政教育专题讲座、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观看廉政教育专题片、开展中心组专题学习、上党课等形式进行学习和教育,常抓不懈。二是坚持警钟长鸣。做到逢会必讲廉政建设,逢会必提廉政要求,通过以案说法等方式警醒干部职工绷紧拒腐防变这根弦。三是坚持督导检查。我局坚持对中央八项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采取“一把手”约谈的方式督促班子成员及下属单位落实责任制和保持廉洁自律,切实提高干部职工廉洁从政、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和防范违法犯罪的免疫力。

3. 注重监督制约,规范权力运行。注重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坚持从源头上遏制和防治腐败。以四个“始终”贯彻于党风廉政建设每个环节中。一是始终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完善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和程序,凡是涉及重大决策、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运作等重大事项均由班子集体研究决定,2017年召开党组会8次,决定209项重大事项。二是始终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注重在实践中培养锻炼干部,在基层一线考验干部,提拔重用德才兼备、务实能干、群众公认的干部,打造一支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干部队伍。三是始终坚持建章立制。做到用制度管权、靠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营造了风清气正的干事环境。

(七)抓住精准扶贫不放松,加快扶贫攻坚步伐

一是稳步推进“生态补偿脱贫一批”工程。充分利用生态补偿和生态保护工程资金,让当地有劳动能力的部分贫困人员转为生态护林员。积极向上级争取项目资金,将当地有劳动能力的部分贫困人口转为生态护林员,促进其实现就地就近就业,有一份较为稳定的收入。通过协调上级部门,共争取了548名生态护林员,20173月,50名生态护林员已正式上岗并开始发放发工资补助,每人每月800元,补助金额50万元。20178月完成498名生态护林员选聘工作,工作补助于8月份开始发放,补助标准1万元/.年,拟补助金额498万元,共计投入548万元。

二是发挥挂包作用,共同推进脱贫工作。齐心协力,共同开展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施策等工作。2017年,县林业局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协助乡镇、村委会和工作队开展工作,多次进村入户,参与贫困户信息采集、登记和录入,一起找问题、补短板、促攻坚,共同推进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为全村脱贫攻坚夯实了基础。积极争取资金,扩大政策实施范围,让部分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转为生态护林员,实现就地就近就业并有一份较为稳定的收入,蚌冈村拟聘用生态护林员涉及建档立卡贫困户24户,工资补助800/.人。引企进村,逐步改善群众生活环境,通过动员、协调,勐海林庭苗木有限公司、云海商砼混凝土有限公司、高山铁皮石斛公司以及林业企业积极参与到蚌冈村的脱贫攻坚工作之中,为蚌冈拉小组安装节能路灯40盏、建盖公厕2间、发展种植仿野生铁皮石斛300亩、村委会绿化种植、改造楼梯39户,引进资金17.5395万元。积极开展节日慰问活动,慰问物资合计3.5411万元。“元旦”“春节”期间,全体干部职工分批次进入挂钩联系点开展节前慰问活动,及时把节日的慰问、党的关怀和大米、食用油、水果、被子等慰问物资送到挂钩户家中,并与“家人”拉家常、吃年饭,拉近了群众的距离、增进了群众的感情。

二、存在的问题

(一)造林质量不高,综合效益低。群众种树积极性高,但种后管理跟不上,苗木的成活率、成材率和挂果率低。究其原因,是未建立完善跟踪服务体系和监督管理体系,一方面针对农户的技术培训不到位,另一方面对项目实施不监管,造成资源浪费。其次,速生丰产林、珍贵用材林造林面积增加,但产生经济效益周期长,缺乏管护资金,粗放管理模式下的林地产出率又低,林地综合效益不突出。

(二)惠民政策宣传不到位、执行不到位。首先受传统生产生活方式的影响,群众对以气代柴、珍贵树种种植等项目持有怀疑态度和完成任务为目的。各级干部对政策理解不到位,群众对政策一知半解,执行政策成了政府和职能部门的单方行为,很难调动群众的积极性,甚至出现抵触情绪,最终项目实施阻力增多。其次,各乡镇在宣传时,没有跟农民算清、算好经济账,没有突出农民重视的收入问题,使得群众对液化石油气替代薪柴制茶项目存在制茶成本高、茶叶品质不高的认识;对保护森林资源、建设珍贵用材林基地等“功在千秋,利在当代”的“绿色银行”工程理解不到位。

(三)林区治安问题突出。一是发展与保护的问题。区划界定为生态公益林的地区,按生态公益林管护规定禁止采伐林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当地村民的生产生活,产生诸多不安定因素;受经济利益的驱使,群众侵蚀、侵占国有林、公益林种植经济作物的违法行为屡禁不止。二是部分地块由于历史遗留问题,权属未确定,或多或少存在争议。若不能妥善解决,将引发矛盾纠纷。三是执法警力不足。勐海县森林公安局管辖总面积5511平方公里(其中林业用地面积为36.86万公顷),因林区管护面广、线长,森林资源保护任务重,现有警力无法完成案件的查处,主动出击对林区新形势、新动态及时掌握,对情报信息收集、研判工作弱化。

(四)违法案件查处不彻底,执行效果不佳。近两年以来,县森林公安局逐级向县法院、州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涉林行政案件,均被裁定不受理。这些行政案件证据确凿,程序规范,依法办理。如果有行政强制权利的机构只对行政案件给予简单的处罚,而不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限期恢复林地原状,严重影响了林业执法部门的执法力度,还严重损害了政府部门的威信,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

(五)野生动物肇事补偿标准低,受损群众不满,意见大。如:亚洲象肇事,主要由保险公司承保后进行补偿,受灾群众认为补偿标准偏低。目前,野生动物公众责任保险是商业行为,政府对参保企业没有补助,存在较大市场风险,投保后,仍然是野生动物损害补偿,而不是赔偿,群众对现行的补偿标准不满意,一方面是受损害群众的利益得不到有效赔偿,另一方面是参保公司连年亏损。

三、2018年工作计划

2018年,我局将以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一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森林勐海、绿色勐海、森林县城创建总目标,以“兴林富民”为总任务,突出生态、高效两大主题,主抓资源保护、森林经营两个方面,突出基层基础、重点项目、产业发展三个重点,把握建设美丽勐海、实现全面小康社会建设和加快城乡统筹发展一体化进程等契机,全面深化改革,稳步发展,确保林地增效、林农增收、林业发展。

一是切实抓好森林资源培育与保护。充分把握年前整地的黄金季节,将营造林工作做为今冬明春林业工作的重点,做好调查规划设计,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完成营造林任务5万亩以上,全民义务植树70万株;进一步抓好森林资源保护,总结经验,进一步加大综合执法力度,严厉查处毁林开垦、侵占林地、乱捕滥猎、乱征滥用、乱砍滥伐行为,确保勐海森林生态安全,保持森林覆盖率不减;坚持不懈地抓好安全生产和森林防火工作,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1‰以下;进一步加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力度,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4‰以下,确保森林资源总量持续稳步增长。

二是进一步加强项目建设力度。开展天保工程、退耕还林工作;积极推广清洁化能源(液化石油气替代薪柴制茶),同时,争取续建项目上级支持力度不减,继续抓好森林抚育、低效林改造等重点工程建设,完成创建省级森林县城工作目标。

三是全面加强森林防火,做到早安排、早部署。签订乡(镇)人民政府与指挥所成员单位,政府与村委会,村委会与村民小组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状;认真落实防火期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调度指挥畅通;广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工作;认真组织计划烧除工作,消除森林火灾发生隐患;抓好应急处置,完善《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加大物资储备,加大防火资金投入。

四是积极开展林权流转工作。积极完善林权流转管理中心的建设工作,针对窗口、业务组的设置及职能、职责的制定,各项工作流程的完善,力求做到科学、合理、方便。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规范、热情、便捷、高效”为宗旨,服务林农、服务市场、服务社会,尽力为林农及经营者提供完善的服务。加大对“四荒”转让、承包及侵蚀、侵占国有林地的清查工作力度。进一步整理完善林权管理中心的各项存档资料。

五是坚持科技兴林。做好全县林业培训计划,加大宣传力度,形成覆盖全县的林特科技推广体系,常年送林业科技下乡,示范、推广、辐射林业实用技术,现场为林农解疑释惑,引导林农群众加强林特基地建设管理,重点把好栽植关、管理关、增收关三个关口,把林业生产实用技术送到农民手中,逐步使全县农村每户都有一个科技兴林明白人。

六是积极做好各项中心工作。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的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扎实做好群众工作站及扶贫帮困工作,动员全体干部深入基层,下乡到村入户进企业,“以战代训”,讲政策、送技术、争资金,切实解决问题服务群众,增强林业惠民功能;按照要求做好各项城市创建工作;对信访、维稳工作常抓不懈,确保全系统大局稳定;继续抓好党建、工会、安全生产等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交给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