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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海县退耕还林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作者 :佚名 来源 :勐海县林业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7-04-09

勐海县退耕还林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国退耕还林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着力解决我县退耕还林项目存在的突出问题,巩固前一轮退耕还林成果,推进新一轮退耕还林顺利实施,根据《云南省林业厅关于开展全省退耕还林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云林退耕〔201620号)文件精神,结合勐海县工作实际,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和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的扩大退耕还林还草目标任务,以维护广大农民群众切身利益为出发点,以退耕还林任务多及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地区为重点,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决整治退耕还林实施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退耕还林政策落到实处。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规范退耕还林资金管理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强化退耕还林工程管理,探索建立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长效机制;坚决整治和查处侵害农民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及时纠正退耕还林资金使用中的违规违纪问题。

二、主要任务

专项整治突出以下四个重点:

(一)信访案件落实情况。

坚持问题导向,对新一轮退耕还林和前一轮退耕还林的信访举报,凡是群众关注、有反映、有举报的,依法依规调查核实,严肃处理,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复。

(二)政策执行。

重点检查勐海县十一个乡(镇)退耕还林政策执行情况,主要包括新一轮退耕还林是否按计划落实,退耕地块落实是否存在问题,退耕还林是否尊重农民意愿、是否与农民签订了退耕还林合同及责任状,是否存在承包大户侵害退耕农民利益问题,退耕还林项目的林权证是否按规定发放等。

(三)资金管理。

包括前一轮退耕还林现金补助、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资金和种苗造林费等,新一轮退耕还林现金补助和种苗造林费等。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退耕还林补助资金问题,对农民的直接补助是否及时足额发放,以及种苗造林费是否按规定使用等。

(四)工程管理。

重点检查新一轮退耕还林成活及保存率是否达到技术规程要求、档案管理是否规范归档,前一轮退耕还林保存率是否达到要求,还生态林是否得到有效管护,还经济林收益率是否达到预期目标等。

三、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201611月)。

及时传达落实全国退耕还林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本县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部署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勐海县林业局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长: 马      勐海县林业局局长

副组长: 龙云海  勐海县林业局副局长

                  董志茹  勐海县林业局副局长

    员: 周锡春  勐海县林业局退耕还林办负责人

 段      勐海县林业局财务人员     

 何    耀  勐海县林业局营林股负责人

                        勐海县林业局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队队长

                  马明云  勐海镇林业站站长

                  韩海东  勐遮镇林业站站长

                  刀梅春  勐混镇林业站站长

                  杨志雄  打洛镇林业站站长

                        勐阿镇林业站站长

                  冉彦华  勐满镇林业站站长

                        勐宋乡林业站站长

 王    勐往乡林业站站长

 龙海林  西定乡林业站站长

 岩温扁  格朗和乡林业站站长

 周之良  布朗山乡林业站站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勐海县林业局退耕还林办公室,统筹协调和督导我县十一个乡(镇)专项整治行动及日常工作。勐海县领导小组邀约勐海县第四纪工委加强监督,强化专项整治工作监管执纪问责。

我县退耕还林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按照县级自检自查和州级督查的方式进行。

(二)自查自纠(201612-20171月)。

我县林业部门按照制定的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认真梳理群众信访举报情况,以群众反映集中的问题为线索,聚焦重点、紧盯老大难问题,全面开展退耕还林的自查自纠工作。从退耕还林政策执行、资金使用、工程管理等方面进行全面自查,自查实行全覆盖,不以抽样代表全体,确保自查面百分之百。对自查发现和群众反映的问题,能立即纠正的立即纠正,做到边查边改;对立即纠正有困难的,制定详细整改计划和措施,落实整改责任,限期进行整改。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和调查处理情况登记造册。本县自查自纠结果和自查自纠报告经县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按州上要求于131日前上报州林业局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重点督查(20172月)。

县林业局监督检查组重点对我县近年来问题反映较多、对自查自纠工作不够重视、自查自纠走过场的各乡(镇)林业部门开展重点监督检查工作,按照各乡(镇)工程实施任务量,按比例督查乡、村、户,与退耕农户面对面、一对一交流,确保群众反映的问题件件有着落。督查组将根据针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督查组列出问题清单,提出整改意见,督促问题各乡(镇)单位限期整改,县退耕还林办公室将整改情况于220日前将上报州领导小组。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组织到位。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广线长、任务艰巨。勐海县林业局以局长为组长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保障经费,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并设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专项行动工作的组织、工作方案的制定、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抽调业务骨干负责专项行动工作的情况调查、问题整改处理、信息汇总分析上报、建章立制等工作,确保专项行动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强沟通,宣传发动。

要紧紧依靠勐海县党委、政府开展工作,及时汇报情况,争取工作支持。加强同发改、财政、国土、农业等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发动群众参与到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中来,形成合力共同推进。要以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利用各种媒介渠道,加大宣传力度,以正反典型案例为重点,既要推广基层好的做法和经验,形成推动退耕还林政策落实和资金规范使用的良好氛围,也要及时通报曝光一批违纪违法、影响重大的典型案例,形成震慑,发挥好警示教育作用及时收集整理基层专项整治工作动态,总结提炼好的经验和做法,在专项整治工作结束后随同整改报告一并报送州林业局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分类整改,强化监管

勐海县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专项治理各阶段工作的督促检查,对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问题,提前介入,分类整治,积极整改,严肃查处。对于难点、重点、热点案件坚决做到扭住不放、一抓到底,必须动真格、出真招、见实效。同时,认真研究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和配套措施,从源头上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杜绝各类违法行为的发生。

(四)接受监督,规范管理。

在专项整治工作中,我县林业部门自觉接受社会舆论监督,主动公开举报电话、地址、邮箱,及时受理群众来信来访,依法依规、分级分类处理。涉及政策落实、资金管理、制度建设问题的,由计财部门集中受理;涉及个人或集体以权谋私、收受贿赂或存在各种利益输送问题的,对照监督执纪问责的权限,积极与对应的纪检监察机关(纪工委)沟通配合,由对应的纪检监察机关(纪工委)分级受理查处。要建立举报登记和查处督办机制,指定专人负责,做到件件有交代、事事有着落。要严格执行信访举报保密制度,切实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五)材料上报。

我县认真撰写自查自纠结果、报告及填制相关表格(详见附件),完成有关材料及调查问卷(详见附件),并做好审核、汇总、存档等工作,积极配合州督查组和迎接国家、省级以及州级督导组检查。

(六)严肃纪律,严格追究。

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必须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坚决杜绝吃拿卡要等违纪违法行为。要结合新一轮退耕还林目标责任制考核,严肃执纪问责,不断强化对违法违规问题查处问责力度,对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要依法依规查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绝不姑息。同时,对专项治理工作不认真、走过场、弄虚作假、掩盖问题的要严肃追究责任人的责任,确保退耕还林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联系人:郭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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