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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海县林业局2017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作者 :佚名 来源 :勐海县林业和草原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7-09-15
海林字〔2017〕111号
勐海县林业局2017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为深入宣传贯彻落实《关于加强社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安监总宣教〔2016〕42号)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勐海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海安办〔2017〕1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林业实际,制定以下活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聚焦安全生产改革发展、监管执法、事故预防和安全知识等内容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弘扬安全发展理念,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安全生产素质,筑牢安全生产思想基础,促进全县林业系统安全生产的良好发展,为确保实现林业安全生产目标,提供强大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舆论支持和文化条件, 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创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活动时间
6 月1 日至6 月30 日
三、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工作,县林业局成立勐海县林业局“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月”的有关活动。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把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到实处。领导小组及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马 杰 县林业局局长
副组长:雷洪江 县森林公安局局长
龙云海 县林业局副局长
成 员:李竹青 县林业局办公室主任
张卫忠 县林业局林政股股长
何 耀 县林业局营林股股长
邱 勇 县林业局执法大队队长
罗 清 县林业局农村能源站站长
岩庄扁 县林业局野保站站长
何文波 县林业局天保办主任
周锡春 县林业局退耕办主任
张 晶 县林业局规划队队长
谢 翔 县林业局病检站站长
郑百胜 县林业局森林防火办公室主任
白云峰 南糯山木材检查站站长
李建宏 吉良木材检查站站长
陈绍华 海往木材检查站站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室于资源林政法规股,由张卫忠同志具体负责日常活动事项。
四、活动安排
(一)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启动活动
1、时间:6月9日
2、内容:召开“安全生产月”活动动员大会,安排部署活动内容。制作、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发布“安全生产月”活动信息。
(二)深入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依法治安集中宣讲活动。
1、时间:6月1日至30日
2、内容: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读本》;组织宣讲队伍,深入涉林企业,专题宣讲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依法治安理念,普及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安全知识和技能,大力营造“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安全生产从我做起”的良好氛围。
(三)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
1、时间:6月16日
2、内容:根据县安委办安排,在指定地点通过展览展示和现场解答等多种手段,开展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咨询,向广大群众提供政策法规、安全知识、安全技术、安全防护装具使用等咨询与服务,发放宣传资料,大力宣传重视安全、关爱生命,保护森林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
(四)积极参与省安全监管局组织的第二届守护生命安全知识大赛。
1、时间:根据全国性活动时间统一安排
2、内容:组织干部职工参加省安全监管局组织的第二届守护生命安全知识大赛,普及安全生产知识。
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周活动
(五)开展具有林业领域特色的群众性安全生产共建共享活动。
1、时间:6月1日至30日
2、内容:一是由森林公安局、资源林政法规股牵头开展对辖区内的木材(加工、生产、经营、储存)场所、采石场、矿山等涉林场所进行消防安全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二是由野保站牵头组织亚洲象安全防范知识宣传教育活动。三是由农村能源站牵头组织对我县农村能源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四是由防火办牵头组织森林防火宣传,排查整治火灾隐患。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股、室、站所要高度重视,严格责任落实,积极认真的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
(二)创新形式,增强实效。要积极探索“安全生产月”宣传的规律特点,重点围绕“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
主题,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积极发挥媒体舆论宣传和引导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报道和信息交流。
(三)强化协调,形成合力。领导小组成员和责任股室要按照全局的统一部署和活动安排,加强对“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密切配合有关部门,认真组织开展做好各项活动。将“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林业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年底工作考核范围。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股室要积极认真开展活动,并将活动开展情况及时报送至勐海县林业局“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