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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危房改造及地震安居工程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6-09-09

农村危房改造及地震安居工程

                   

基本政策: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遵循确保重点、兼顾一般 ,政府引导、自建为主 ,一户一宅、建新拆旧 ,整合资源、科学规划、突出特色 ,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按照户申请、乡审核、县审批、州核定、省备案的操作程序实施。补助对象的确定严格执行国家三最 ”(最危险、最贫困、最基本 )政策要求,即纳入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重点是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的农户 ,通过政府引导改造,使其有最基本的安全住房。住房最危险是指居住在按照国家《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 (试行)》规定属 C级、D级危房的农户 ;经济最贫困是指分散供养的特困户 (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其他贫困户 ;最基本的安全住房是指原则上 ,改造后住房建筑面积要达到人均 13平方米上 ,户均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 ,可根据家庭人数适当调整 ,3人以上 (3)的人均建筑面积不得超过18平方米。防止群众盲目攀比、超标准建房,将补助资金补助经济条件较好农户建盖小康住房

补助标准:

 

中央及省级补助资金方案

按地域分类补助(万元 /)

拆除重建分级补助标准 (万元 /)

特困户

中度贫困户

其他贫困户

4个边境县1.5

3.2

1.7

1.2

21个贫困边境县 1.65

3.7

2.2

1.2

85个贫困县 1.275

2.81

1.4

1.02

19个一般县 1.125

1.71

1.2

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