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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海县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简报(第一期)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0-08-09

勐海县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

 

第一期

勐海县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领导小组          20107月27日



勐海县全面推进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

 

  723,县人民政府在县人大会议室召开了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会议,全面启动勐海县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会议由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彭金改主持,县政府副县长岩总,安排部署了我县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县水利局局长李海文宣读了《勐海县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州水利局总工程师杨明德出席会议,并做了指导。

农村小型水利工程是保障农业农村稳定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多年来,我县各族群众坚持不懈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修建了2000多件农村小型水利工程,为夯实农业基础,保障粮食安全,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协调稳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长期以来,由于管理体制不顺,机制不活等原因,农村小型水利工程不同程度存在着产权不清、权责不明、投入不足、标准不高、老化失修、效益衰减、资产闲置等问题,与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不相适应,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不相适应。因此,我们通过承包、委托管理、租赁、拍卖、转让等多种管理方式,逐步明晰产权,健全机制、体制,落实责任,充分发挥小型水利工程的效益,增强农村水利发展活力,加快农村小型水利工程建设,加快我县水利事业的发展。

会上,县政府副县长岩总传达了全省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会议的主要精神。以2010712,省水利厅在砚山县召开了全省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会议为指导,进一步落实省政府云政发〔200987号文件和全省水利建设工作会议及水利局长会议精神,以全省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为重点,我县作为省水利厅确定今年完成改革任务的70个县(市、区)之一,总则要求,全县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我县实际,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相关工作。

并要求:在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中,一是要加强学习,认真研究省州有关文件精神,积极探索,制订措施;二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正视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找准问题,解决问题,让改革取得实效,让老百姓从中得到实惠,并且服务于发展大计,促进农村经济快速协调发展。各相关部门、乡镇要明确改革的目标任务和改革的主要范围,坚持责权一致、有机统一,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尊重民意、维护权益,坚持政府扶持、民办公助,统筹发展、持续利用的原则,明晰产权,完善管理机制,明确管理责任,健全配套政策,实现“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负担”。要切实增加责任感和紧迫感,精心组织,认真谋划,加强领导,采取有力措施,努力克服和解决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把改革工作不断推向深入,确保如期实现改革目标。

  之后, 副县长岩总代表县委、县政府与各乡镇签定了《勐海县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最后,州水利局总工程师杨明德作了重要讲话,并就抓好此次改革工作,提出了要求和建议。一是要求各部门、乡镇要抓住机遇,切实落实好这次改革的各项工作,圆满完成改革任务;二是要相互协调、配合,形成合力,有力推进改革工作的顺利实施;三要广泛宣传发动,让农民群众理解和支持改革工作,确保改革的顺利进行,并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