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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勐海县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代表第3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 :勐海县水务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0-12-21


 

关于勐海县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

3号提案的答复

 

李敏代表:

提出的关于解决格朗和乡中心集镇及周边村委会人饮工程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格朗和乡集镇供水工程始建于2010年,2016年进行了巩固提升,受资金投入能力限制,2016年进行的巩固提升只完成了净水消毒设备安装及新建平湖水库引水管道,目前基本能满足乡政府驻地及周边村组的用水需求,但随着格朗和乡社会经济发展,现有集中供水工程已不能满足长远发展需要。

县水务局已将格朗和乡集镇供水改扩建工程已纳入勐海县农村饮水“十四五”规划内。根据资金到位情况及群众积极性,计划在2020年逐步组织实施,为确保早日完成朗和乡集镇供水改扩建工作,请格朗和乡党委政府按照《勐海县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和《勐海县农村供水一户一表建设改造实施办法》加大群众宣传力度,开展好工程运行管理、一户一表改造,做好工程建设前期协调工作。

感谢您对水利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勐海县水务局 

                                20201014

 

 

 

 

 

 

 

 

 

 

抄送:县政府办公室,县人大选联工委,格朗和乡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