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通知公告

关于政协勐海县第十四届三次会议 第1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 :勐海县水务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9-10-15

 

 

 

 

 

                                                 A

                                                 公开

                                 海水务函〔201942

 

关于政协勐海县第四届次会议

1号提案的答复

 

陈艳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加强勐海县水资源管理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严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新思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以保障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维系良好的水生态系统为目标,切实保护水生态环境系统,严格按照年度目标任务,把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作为调结构、转方式、促增长的重要举措,切实推进我县水生态文明建设,保障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一、健全制度体系,提供有力保障

近几年我县先后制定了年度水量分配方案,制定水资源调度方案、应急调度预案和调度计划等草案,公布重要饮用水源地名录、重点取用水户监控名录、入河排污口名录,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联席工作机制,出台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实施方案和目标创建任务分解完成十三五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实施方案完善水资源费征收和水资源费项目管理制度,逐步健全制度体系,为水资源管理提供保障

二、着力全域统筹,强化水资源管理

(一)落实水资源用途管制制度水资源用途管制工作主要为统筹协调多用途用水,充分发挥水资源的多重功能,使水资源按用途得到合理开发、高效利用和有效保护。我2018制完成了西双版纳州水资源保护规划,规划内容包括水资源用途管制。规划进一步明确水资源的生活、生产和生态用途,健全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强化水资源的行业配置,科学确定江河湖泊生态流量。保障城乡居民生活用水作为水资源用途管制的第一目标,切实保障江河湖泊生态流量(水位),切实保障合理农业用水,合理配置其他生产经营用水。

(二)执行江河水量分配及调度计划我县能够按照州级明确的主要河流流域水量分配方案和用水总量控制目标来分配县域内水量,按照州局防洪部门下达的库塘蓄水计划制订县域区内水源工程蓄用水计划,对水资源实行统一调度。先后印发了生活及工农业供用水计划、乡镇农业用水分配计划、库塘蓄水计划和主要水源工程供水计划。出台了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明确县域水资源统一调度,水资源调度坚决服从州级统一调度。

(三)严格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制度。我局水资源管理部门能够严格遵守《取水许可管理办法》《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按照《云南省水资源红黄绿分区管理办法(试行)》来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取水许可必须提交水资源论证报告

(四)实行河长制。河长制工作是加强水资源管理的重要举措,主要内容包括水资源保护、加强岸线管理保护、加强水污染防治、加强水环境治理、加强生态修复和加强执法监管等六大任务。自2016年我县建立推行河长制以来,我县河长制工作一直在有效推进,并取得了明显成效。先后完善了工作机制和配套制度,开展见河长、见行动、见成效工作,实现了从有名有实的过渡。随着各项河长制工作的落实,通过清四乱勐海清水行动专项行动,最终使水资源得到明显改善,2020年,基本实现河畅、水清、岸绿、库美目标。

三、严格水资源管理,提升用水效率

(一)实行用水定额、计划用水和节水管理制度统计、各类规划、设计方案编制、高耗水产品定额用水等都严格执行《云南省地方标准用水定额》(DB53/T 1682013)标准,每年度书面下达所辖范围内年度用水计划,要求用水单位应严格执行用水计划,严格控制单位用水量,对超计划取水部分按照累进加价原则加收水资源费,每年12月底前应提交本年度用水总结和下一年度用水计划申请。成立了节约用水办公室,建立了勐海县节约用水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二)严格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管理切实把开展规划水资源论证作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和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做好与规划编制实施部门之间的协调,更好地发挥规划水资源论证在规划编制和审批决策中的重要作用。近年来我县没有相关重大规划任务。县级审批、核准、备案的项目,严格按照《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的要求,开展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工作。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审查过程中,明确要求增加三条红线符合性论证和开展节水三同时制度。按照水资源红黄绿分区管理办法,加强水资源综合利用,严格执行取水许可制度,加强取水许可规范管理、审批工作。积极开展定期不定期现场监督检查。截至目前我县年终保有有效取水许可证33个,取水范围均属澜沧江水系,许可取水总量为179045.01万立方米,其中:地表水18个,许可取水量为1469.9994万立方米;地下水6个,许可取水量为5.011万立方米(地下热水1个,许可量0.8万立方米;地下冷水5个,许可量4.211万立方米;水力发电企业9个,许可取水量为177570万立方米。许可取水口门数24个(不含发电企业),已安装计量设施取水口门数22个,计量设施安装率91.67%

(三)做好信息系统应用和国控能力建设全力配合国家及省州水资源能力建设监测点的建设工作。目前我县国控、省控、州控监测点及大型灌区信息化自动监测设施安装完毕,试运后已通过验收。共计安装自动监测设施点67个,其中农业监测点57大型灌区信息化监测点44个)个,城镇供水监测点5个,工业用水监测点5个。

(四)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一是制定了《勐海县环境保护总体规划(2015~2030)》《勐海县水利发展十三五规划》,加强水源地保护与水污染防治。二是科学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2012年,州政府印发的《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关于勐海县及勐腊县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的批复》(西政复〔201280号),将那达勐水库确定为勐海县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总面积65.072km2目前正在开展县城饮用水水源地规划调整完善和乡镇饮用水水源地规划编制工作。三是完成了水源林建设规划方案的编制。按照河长制工作要求,县水务局委托云南省林业规划设计院完成了勐海县水源林建设规划方案编制,目前该规划正在上报政府批准实施。四是做好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工作。2013年,《勐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勐海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海政办发〔2013202号),相关部门按照预案要求,积极做好物资、设备等各项应急工作,强化水源水质动态监测和水情变化监测,建立水源地预警机制。各水厂分别建立了供水系统重大事故、防投毒、漏氯、停电等多项应急抢险预案,完善了水源地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确保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完成了勐海县城应急备用水源引水工程建设,并进行了试通水。实施水源保护工程,防止水土流失。加强水土流失区域的水土流失治理,我县农业、水务、林业、国土等部门共同做好水土流失治理工作,积极完成水土流失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问题得到有效治理。县水务局先后在勐帮水库水源地、那达勐水库水源地、曼点水库水源地(属景洪市)等水源保护区实施了小流域综合治理,区域内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生态环境步入良性循环,减少泥沙入库,保证了水源涵养,有效地回补了地表水。六是实施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制度,推进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目前我县纳入水质监测的水源地12个。同时建立健全勐海县农村饮水安全水质检测体系,将逐步实现对全县农村集中和分散式饮用水源工程的水质检测全覆盖。完成了全县农村66600户饮水达标户饮水明白卡张贴上墙及集中供水水源保护标识牌安装工作同时引导村组将水源林保护纳入村组村规民约,制定行之有效的保护措施。

(五)强化水功能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我县在水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水污染防治和水环境综合治理等相关规划中,以及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编制中,均以水功能区划确定的主导功能、水质保护目标作为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保护和水环境治理工作的重要依据,特别是入河排污口设置,必须符合水功能区纳污总量控制的要求,否则不予审批,水功能区管理办法得到有效落实。规范化了排污口登记表,完成了勐海县入河排污口名录表,设置了入河排污口标识牌排放总量较大的企业排污口均安装在线监测系统勐海县污水处理厂按要求完成减排任务,城市污水处理率完成年度规划目标。全年积极开展非法侵占河道、非法采砂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专项执法。

四、完善水价结构,发挥杠杆作用

(一)深化水务管理改革通过深化水务一体化管理制度改革,积极探索农业用水总量控制、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水权分配和定额用水管理制度,简化行政审批,创新管理机制,推进公平公正水资源功能管制、涉水事务统一管理、社会化管理、调度管理和水源区补偿机制取得新进展。

(二)完成自来水及水利工程价格改革。2015年完成了自来水价格改革工作,《西双版纳州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勐海县城市自来水价格的批复》(西发改价格〔2015461号)《勐海县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转发州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勐海县城市自来水价格的批复》(海发工价格〔201526号)确定了我县第一类居民生活用水价格1.85/立方米,第二类工商业用水价格2.85/立方米,第三类特种用水价格5.25/立方米。其中第一类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价格范围包括县城、勐混镇、勐满镇、勐宋乡等集中供水区域。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计划累进加价制度,全州都没有实行,勐海县将在下一轮水价改革中探索完成,此项工作现已启动2016年勐海县完成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改革,《西双版纳州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勐海县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的批复》(西发改价格〔2016164号)确定我县水利工程供水价格。

(三)积极探索农业综合水价改革工作。我县出台了《勐

海县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精准补贴及节水奖励办法(试行)》,目前正在加大对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宣传力度,从内到外最大限度的宣传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农户认知度。通过实践,探索农业综合水价改革经验,确保水利工程良性运行,不断提升农田用水效率,扩展节水空间,助推特色农业现代化建设。

五、优化用水措施,拓展节水空间

(一)抓工农业节水,发展循环经济一是农业方面全面推进农业节水工作,提高农业节水灌溉水平。编制了《勐海县农业节水纲要》(2014—2020年)和《勐海县节水灌溉规划》,明确提出加快推进农业节水工程建设,构建符合县域水情的农业节水体系,建立健全农业节水体制机制。通过完成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高效节水项目等工程实现农业节水,完成灌区量测水设施建设项目来监督农业用水总量。同时,依靠科技手段,大力发展高效节水农业,推广和普及各类喷滴灌节水技术,我县灌溉水利用系数将提高到0.55以上。二是工业方面积极发展低耗水、无污染行业,全面推行清洁生产。进行技术改造和产业升级,严格执行行业准入制度,控制高耗水高污染行业在我县落户发展,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使产业结构布局逐步与水资源承载能力相适应。县内主要用水企业在节约用水方面都做了大量工作,在保证产能的前提下,大力推广节水工艺技术和设备,不断提高用水效率,有效节约水资源,目前年取水量超过5万立方米的用水工业已全部完成节水减排技术改造,建成节水型企业1个。

(二)抓生活三产节水,增强发展后劲几年来,我县强化城市节水管理,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积极探索对生活用水超计划、超定额试行加价收费制度,促进人们转变粗放型用水习惯和观念,实施了供水管网改造工程,积极推动一户一表抄表到户等工作,城市供水管网漏损率进一步降低。严格控制高耗水的洗浴、洗车行业的发展,督促洗车、洗浴业落实节水措施,加大公共节水力度,提高冷却水循环率,市政环境用水发展绿化节水技术,探索中水回用技术推动十三五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建成节水型单位11

六、加大宣传力度,提高节水意识

根据省州的统一部署,我局积极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安全生产月宪法宣传日及日常检查等有利时机开展多种形式,面向各个取水单位和全县公民的节水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云南省节约用水条例》等水法律法规和节水知识围绕节水优先、河长制、水土保持、水生态保护、扫黑除恶等主题进行。活动主要通过定点发放宣传资料、宣传画、宣传环保袋分组到集贸市场、客运站讲解水资源状况、节水知识、发放宣传资料,人群聚集地悬挂宣传标语,城内出动宣传车等方式。通过宣传活动,使广大人民群众及各用水单位了解我县水资源状况,掌握节约用水、合理用水、保护水资源的方式方法,在我们周围营造一个人人爱水、人人节水的良好氛围。并积极倡议广大居民珍惜水资源、保护水资源,争创节水型家庭,努力践行《国家节水行动方案》

、今后工作打算

经过努力,我县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但与省、州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较大差距,主要是我县水利基础设施薄弱,地方财力有限,水资源管理能力不足,在提高用水效率、推进节约用水、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取水许可监督管理、落实水资源费主要用于节约管理保护、实行节水三同时制度和增强县级水资源管理机构能力等方面存在不足等问题,今后将加强整改。

一是围绕十三五水利规划实施的攻坚任务,突出抓好节约用水工作,加快补齐水利短板,加强水利薄弱环节,为保护全县城乡供水安全、民生水利安全、防灾减灾安全、水生态安全夯实基础。二是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坚持取水许可审批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工作;全力推动河长制,推进清洁水源建设和水资源保护;不断加大水土保持监管力度,继续开展小流域综合治理,有效控制人为造成的水土流失。三是按照先建机制、后建工程的要求,加快推进农田水利改革试点,全力抓好试点项目的机制建设和工程实施,为全面推广积累经验。四是全面落实水资源费用于水资源的管理、节约和保护工作,加快制定节水财政激励奖励政策。积极推进完善水务改革,理顺水资源管理体制,完善基层水资源管理机构,强化管理职能,充实配备管理人员,增强管理能力。五是继续探索实施代建制PPP模式、村民自主建设模式等,加快推动水利投融资机制创建,更大程度争取社会资本融资规模,更有力地促进勐海水利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感谢你对我县水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望在今后的工作中,多提宝贵的建议和意见,共同为勐海县的水利事业发展献计献策。

联系人及电话:杨贺星13988160007

 

       

勐海县水务局       

                             201978日   

 

 

 

 

 

 

 

 

 

 

 

 

 

 

 

 

 

 

 

 

 

 

 

 

 

 

 

 

 

 

 

 

抄送: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协提案委,县发展和改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