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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混镇2023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征缴发放有关事项通告
来源 :勐海县勐混镇人民政府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3-02-21
2023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征缴发放有关
事项通告
尊敬的各位参保居民:
现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征缴发放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参保范围和方式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具有本乡户籍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本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携带本人身份证、、社保卡、户口簿到本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办理参保手续。
二、缴费档次和相应政府补贴标准(单位:元/年)
注:当年未按时缴费,不得享受补贴
三、如何缴费
参保居民可自主选择缴费档次,鼓励选择较高档次缴费,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全部计入个人账户,按国家规定计息。参保人应按年缴费,中断补缴不享受相应政府补贴。补缴以前年度缴费的,须先到乡镇社保服务中心人社窗口申请(1963年人员应到乡镇社保服务中心人社窗口到龄补缴)。
缴费时间:2023年1月1日-12月25日(每月25日前均可缴费),建议在2023年1月1日-6月25日完成养保缴费。
缴费方式:
1、到税务部门征收窗口申报缴费,或通过自助办税机缴费;
2、到就近的银行(农村信用社、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等)便民征收点缴费,或使用银行APP缴费;
3、用户在微信搜索界面搜索“云南省网上税务局”或通过扫描二维码的方式 ,找到并关注公众号。关注公众号→业务办理→登录或注册账号→社保缴费→自主缴费或帮他人缴费→选择养老保险缴纳→缴费成功。
4、到村委会、乡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协助缴费
五、待遇领取条件
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领取待遇,支付终身。死亡次月起停止享受待遇,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可以依法继承,继承人应及时向村委(社区)或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申报,清退个人账户资金余额,注销养老保险关系。
六、待遇标准
以2022年缴费标准为例,在不计算利息、不考虑地方政府另行补助部分的前提下,参保缴费按15年、30年测算养老金如下(详见表1、表2):
表1:2022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贴及养老金测算表
备注:1.不考虑利息、不考虑地方政府另行补助部分
2.以2023年1月1日后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计算
为鼓励参保人长期缴费,多缴多得,对缴费年限超过15年继续缴费的参保人,缴费年限每增加一年,每月加发2元以上的基础养老金。对年满65周岁以上享受待遇的城乡居民,每月加发5元的基础养老金。
表2:2022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贴及养老金测算表
备注:1.不考虑利息、不考虑地方政府补助部分
2.以2023年1月1日后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计算
七、丧葬补助金
参保人在缴费或待遇领取期间死亡的,给予12个月全省最低基础养老金标准的一次性丧葬补助金。个人账户余额,一次性支付给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
八、待遇领取资格认证
待遇领取人员每6个月进行一次待遇领取资格认证,逾期未进行认证的,将停发养老金。认证方式如下:
打开“云南人社12333”APP,首页——待遇领取确认——养老保险待遇发放情况查询(同步完成资格确认)进行资格认证。
不会使用的可由子女、亲友、邻居协助认证。有特殊情况的,携带身份证可至乡镇社保服务中心人社窗口现场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