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勐混司法所工作职能

来源 :勐海县勐混镇人民政府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6-09-02

 

一、人民调解

人民调解 ,属于诉讼外调解的一种。是指在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社会公德规范为依据,对民间纠纷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劝说,促使他们互相谅解、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协议,消除纷争的活动。

人民调解要贯彻执行“调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坚持人民调解工作原则,实事求是,公正及时地调解民间纠纷,防止矛盾激化。坚持依法办事,按照《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和《人民调解若干规定》的要求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使群众知法懂法,遵纪守法,尊重社会公德,逐步树立法制观念,预防各类民事纠纷的发生。发挥广大群众和调解小组成员的作用,确保发生的纠纷能够及时调处。向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所在单位和基层人民政府反映民间纠纷和调解工作情况、意见,提出建议,协助司法行政部门做好司法行政工作。坚持人民调解工作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工作。

二、法律服务

法律服务是指律师、非律师法律工作者、法律专业人士(包括法人内部在职人员、退、离休政法人员等)或相关机构以其法律知识和技能为法人或自然人实现其正当权益、提高经济效益、排除不法侵害、防范法律风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而提供的专业活动。

面向基层的政府机关、群众自治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承包经营户、个体工商户、合伙组织以及公民提供法律服务。对外统一接受当事人申请,指派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应聘担任法律顾问;代理参加民事、经济、行政诉讼;代理非诉讼法律事务,主持调解经济、劳动争议、生产经营纠纷及民间纠纷;解答法律咨询,代写法律事务文书;协助公证处办理公证。对外接受办理见证业务,应当事人申请,对一些内容单一、权责明确、标的额小、履行期短的协议或合同给于审查和证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对象提供法律援助或接受指派提供法律援助。

三、社区矫正

社区矫正是一种不使罪犯与社会隔离并利用社区资源教育改造罪犯的方法,是所有在社区环境中管理教育罪犯方式的总称。简单地说,就是让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在社区中执行刑罚。国外较常见的包括缓刑、假释、社区服务、暂时释放、中途之家、工作释放、学习释放等。中国的社区矫正,是指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

严格按照社区矫正工作流程,会同公安机关做好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考察,组织开展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矫正,根据社区矫正对象的表现正确行使好行政奖惩权、司法奖惩建议权和宣告解除社区矫正权。组织协调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改造和帮助工作,组织社区教育资源定期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思想文化教育、法律道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协调有关部门帮助未完成法定义务教育的矫正对象完成法定义务教育;协调有关部门对就业困难和生活困难的社区矫正对象提供相应帮助;积极协调建立社区矫正教育基地、劳动基地和就业基地。加强社区矫正队伍建设,充分利用各种资源加强培训,促进社区矫正队伍不断提高业务水平。积极招募社区矫正工作志愿者,扩大矫正队伍。加强宣传引导,为社区矫正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争取更多的社会支持,提高群众的认知度,争取更多的社会团体、民间组织及社会志愿者参与矫正工作。监狱管理部门依法准确办理暂予监外执行,对符合假释条件的人员及时提请人民法院裁定,对确属不宜在监外执行的社区矫正对象根据矫正机构的建议及时收监执行。

四、刑释解教与安置帮教

刑释解教为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的统称,刑满释放是指在监狱服刑终止,刑期结束释放,解除劳教是指在劳改农场、劳教所、戒毒所等机构完成规定的教养活动后回归社会。

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简称安置帮教工作,是在各级政府领导下,依靠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对刑满释放、解除社区矫正人员进行的一种非强制性的引导、扶助、教育和管理活动。

对本辖区刑释解教人员做到底摸清、情况明。每季度上报一次刑释解教人员名册及帮教安置情况。指导释解人员居住地帮教小组建立、完善帮教制度及措施,落实安置工作的有关规定。对释解人员建档。重点掌握释解人员同出狱后不落户或人户分离及三假即假姓名、假身份、假地址和三无即无家可归、无亲可投、无业可就情况,落实帮教安置措施。实行释解人员与帮教安置组织成员结对帮教制度,知道并做好帮教安置工作。加强工作调研、指导、和检查督促,不断提高安置率和帮教质量。认真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

五、法制宣传

精心组织,全面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形成一月一次的法制宣传工作常态化。广泛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不断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广泛开展“法律进乡村”的活动,努力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广泛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大力推进平安和谐社区建设;广泛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切实加强青少年学生的法律素质教育;广泛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大力推进企业依法经营、诚信经营;广泛开展“法律进单位”活动,逐步提高法制化管理水平;广泛开展“法律进寺院”活动,提高宗教教职人员的法律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