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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低保对象核查清理倡议书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4-07-30

尊敬的广大村民:

为坚决纠正低保工作中存在的“关系保”、“人情保”“错保”、“漏保”等问题,清理取消不符合条件的城乡低保对象,西双版纳州各级民政部门决定于2014年7月至10月统一开展一次城乡低保专项清理行动。为使核查清理行动更加迅捷、高效开展,现号召广大市(村)民参与到行动当中,举全社会力量帮助民政部门清理查处家庭收入超标(城市低保标准:景洪市457元/人.月,勐海和勐腊县435元/人.月;农村低保标准:全州2282元/人.年)、家庭财产不符条件(拥有或使用一户多房、商铺门面、轿车、工程机械车、空调、高档手机和家具、电器等)、家庭消费水平过高(到娱乐和餐饮等场所高消费,参与吸毒、赌博,饲养名贵宠物等)的低保家庭,以肃清低保问题,规范低保工作,殷切希望广大民积极参与。为便于民政部门调查处理,投诉举报请尽可能详细地提供举报对象的姓名、住址和单位、不符情况等信息,我们承诺保密并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同时也欢迎您对低保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

1.勐混镇党政办电话:5511114

  勐混镇民政办电话:5512110

  电子邮箱:mhzzfdzb@126.com

2.勐海县民政局电话:0691-5198220、5122433

  电子邮箱:mhxmz22433@163.com。

3.州民政局电话:2126711

  电子邮箱:bndibao@sohu.com

 

勐混镇人民政府

2014年7月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