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目录
更多>>
通知公告
- 2024-07-22 勐宋乡关于2024年度乡村学校从教20年以上优秀教师拟推荐人选公示
- 2024-06-21 2024年沪滇协作镇乡结对资金项目勐宋乡基层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建设工程公示
- 2024-06-14 2024年省级专项彩票公益金项目勐海县勐宋乡三迈村南本老寨人居环境提升改造工程公示
- 2024-05-20 勐宋乡糯有村中蜂养殖示范村建设项目公示.
- 2024-05-17 2024年省级奖补及县级配套资金整合沪滇企村资金项目勐海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整县推进勐宋乡工程公示
- 2024-04-18 2024年中央衔接资金项目勐海县勐宋乡2024年农村污水治理工程公示
- 2024-04-12 关于勐海县勐宋乡曼吕线道路 K22+500米处采取临时交通限行的通告
- 2023-10-16 曼吕村小新寨小组庭院特色种植项目公示
- 2023-09-08 勐宋乡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护责任单位名单
- 2023-08-14 勐海县勐宋乡中心小学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公示
-
当前位置: 勐海县人民政府>>勐海县勐宋乡人民政府窗口>>公开目录>>农村政策>>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办法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6-11-11
一事一议制度是实施农村税费改革后发挥农民的主动性、积极性,推进村内公益事业建设的有效手段;是完善村民自治制度、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载体。开展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是新时期党对农村的一项惠农、惠民政策,是加快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步伐的重要举措。
基本原则: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按照“谁积极、支持谁,谁主动、谁受益”的原则,坚持民主决策,引导农民积极筹资筹劳,遵循“村民自愿、直接受益、量力而行、民主决策、合理限额”的原则,规范民主议事程序,明确议事范围,确定限额标准,细化管理措施,正确引导农民自愿出资出劳,依靠农民办好自己的事。
奖补范围:以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为基础、以自然村为主的村内户外道路建设及与之相配套的人畜饮水、村容村貌、文化体育设施(包括社房、活动场所、篮球场)、卫生设施(包括公厕、垃圾池)。村以外的建设不纳入奖补范围。
奖补标准:根据省、州的要求,自2010年起财政奖补标准为20—60%,对少数较为特殊的项目可达到80%。我县奖补资金的计算是以群众筹资、捐资、以劳折资三项的总额×标准=奖补资金,我县的奖补标准分为三个类别:即农民人均纯收入在2000元以下的为一类;农民人均纯收入在2000元以上至3000元的为二类;3000元以上的为三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