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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海县防范新冠肺炎疫情输入八条措施
作者 :佚名 来源 :勐海县勐宋乡人民政府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0-03-20
中共勐海县委 勐海县人民政府
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
领导小组指挥部
通 告
第13号
勐海县防范新冠肺炎疫情输入八条措施
为有效防范省外疫情输入风险和境外疫情倒灌风险,按照上级有关要求,结合勐海县实际,提出以下八条措施:
一、对外国公民和中国公民一视同仁,无差别地执行我县防控措施。充分照顾外国公民的合理关切,尊重外国公民的宗教和风俗习惯。
二、打洛海关负责对从打洛口岸入境人员体温检测、佩戴口罩、填写《入境健康申明表》;打洛出入境边防检查站负责对西定乡、布朗山乡等边境通道入境人员体温检测、佩戴口罩、填写《个人健康申报表》。
三、打洛海关、打洛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对从打洛口岸、西定乡、布朗山乡入境的近14天内有疫情严重国家(韩国、意大利、伊朗、日本等,根据疫情形势适时调整)和地区旅居史的人员就地进行分类,对有症状者、密切接触者及其他人群做好分类信息登记并及时通报县委县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联系电话:5127068。
四、14天内有疫情严重国家和地区旅居史、无症状的入境人员,到县级指定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景龙白象大酒店)观察14天;14天内有疫情严重国家和地区旅居史,从其他省份入境后入县人员,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实行“云南健康码”登记管理,到县级指定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景龙白象大酒店)观察14天。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入境人员,立即送定点医院(勐海县人民医院)检查。全部开展核酸检测,核酸检测阳性的入境人员要及时通过负压救护车就近转送普洱市人民医院再次核查。
五、14天内来自非疫情严重国家和地区的入境人员,按要求填写《入境健康申明表》或《个人健康申报表》,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入境人员,立即送定点医院(勐海县人民医院)检查。无症状的入境人员,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和“云南健康码”登记管理要求,实行红码、黄码、绿码人员分类管理,并进行健康监测。
六、14天内省外入县人员严格实行“云南健康码”登记管理。一是开展验码工作。勐海兴海查缉点(易武边境检查站)对省外入县人员开展验码工作。各乡镇农场要严格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对辖区近14天省外入县人员开展验码工作。要求:核实是否填写《个人健康申报表》,如未填写的要督促其填写,不会用手机填写的,可填写纸质版;对相关人员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解释工作,确保相关人员如实填写《个人健康申报表》;二是做好相关人员管理。原“疫情重点地区(确诊病例100例以上州市)”不再作为疫情重点地区划定标准,对所有省外入县人员按照“云南健康码”登记管理要求,实行红码、黄码、绿码人员分类管理。红码、黄码、绿码人员分类管理要求:对省外入县人员扫码后,系统显示红码的人员,若健康状况无异常,就地集中隔离14天。若同时有发热(体温≥37.3℃)、干咳、乏力等症状者,立即送定点医院(勐海县人民医院)检查。系统显示黄码的人员,就近到县人民医院发热门诊或县中医医院、各乡镇卫生院排查留观。对于排除新冠肺炎感染可能性的人员,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开展健康随访管理14天。对于不能排除新冠肺炎感染可能性的人员,立即送县定点医院(勐海县人民医院)检查。系统显示绿码的人员,允许正常通行。
七、各级各部门要将防范省外疫情输入风险和境外疫情倒灌风险作为我县当前疫情防控的重点工作,密切关注全球和全国疫情发展变化,根据不同阶段的疫情情况进行风险研判,严格落实责任,确保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对落实不力导致疫情扩散蔓延的,将严肃追究责任。
八、本通告自发布之日施行。勐海县委县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此前发布的通告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勐海县委县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0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