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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往乡关于森林防火期进山入林人员报备的公告
作者 :佚名 来源 :勐海县勐往乡人民政府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3-04-25
勐往乡广大人民群众:
为有效预防森林火灾发生,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云南省关于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通告》,现就我乡森林防火期间进山入林人员报备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6月15日。
二、林区禁止一切野外用火,进山入林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遵守下列规定:
(一)严禁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品;
(二)严禁烧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及孔明灯;
(三)严禁烤火、野炊、吸烟、火把照明;
(四)严禁焚烧秸秆、杂草杂物、烧灰积肥及其他生产性用火行为;
(五)严禁烧蜂(蚁)窝、烧山驱兽、使用枪械狩猎;
(六)严禁其他容易引发森林火灾的各类活动。
三、进山人员必须向村小组严格报备具体进出山时间、人数、目的地等详细情况。
四、未进行报备私自进山人员,一旦发生森林火情,将视为第一调查对象,由公安机关或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举报电话:0691-5626093
0691-5626106
勐往乡人民政府
202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