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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调解止纷争,人身损害得赔偿
来源 :勐海县勐遮镇人民政府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0-10-29
2020年8月6日早上,我镇召开警司联调会,就2020年5月13日,岩温国与岩某扫、岩某贵、岩某很因鱼塘水问题发生争执,争执中,岩某扫、岩某贵、岩某很三人将岩某国打伤入院一案的民事赔偿部分进行调解。会议由勐遮镇司法所所长主持,镇综治办、勐遮治保调解员及双方当事人共30余人参加此次会议。
会议首先由治保调解员讲述事件情况,据悉岩某国被打后,先后在勐海黎明医院、勐海县人民医院治疗。经西双版纳州明信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岩某国左肩胛骨骨折,依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之规定评为轻伤二级,达到刑事立案标准。听完事件讲述,勐遮司法所所长杨建国及我镇综治办对案件进行分析。分别询问了当事双方的意见,就赔偿金额进行商议,商议过程中,双方情绪都较为激动,矛盾有激化之势,双方家属言辞激烈,大有再打一架的趋势。见此情形,调解小组将除当事人之外的其他家属劝离了调解现场,对当事人分别作思想工作,通过一个多小时的努力,当事双方就赔偿金额、赔偿时限及赔偿方式发成一致。至此,一起可能激化,引发群体对立的矛盾纠纷民事赔偿部分得以圆满化解。
(供稿:戈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