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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海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服务承诺书

来源 :勐海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09-06-10

勐海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服务承诺书

 

我是勐海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岩温怀。我谨代表勐海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通过媒体向社会和公众做出如下承诺:

一、坚持依法行政,提高工作效率

按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依法行政,切实维护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尊严,维护民族团结。按照服务承诺的八项要求,提高机关工作效率,建立行为规范、运转高效、公正透明的民族宗教部门。

二、减少办事环节,推行优质服务

认真落实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和服务承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办事环节,推行优质服务,杜绝衙门作风,对到我局办事人员,做到三个一样:生人、熟人一样热情;领导、群众一样尊重;能办、不能办一样耐心。

三、坚持政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逐步建立县民宗局网站,大力推行电子政务建设和信息公开工作,接受社会监督,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四、加强廉政建设,保证廉洁从政

从我做起,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班子、带队伍,严格遵守和执行“四大纪律”、“ 八项工作承诺”,坚持低调做人、高效办事、加强协调、广交朋友的理念,以服务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为己任,把实事办好,好事办实,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树立良好的公仆形象。

五、健全管理制度,保障措施落实

建立健全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岗位责任制等长效工作机制,切实做到制度管人、管事,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围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奋斗目标,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团结带领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以上承诺,保证做到,并请广大干部职工群众、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予以监督,承诺不能兑现,我负主要责任,接受组织问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