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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州贯彻落实《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实施细则》

来源 :转载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1-01-08

202115日,西双版纳州组织召开贯彻落实《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座谈会,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州人民政府分管负责人作总结讲话。

会议指出,《实施细则》从夯基础、树风貌、强产业、美家园、惠民生、兴文化、促开放、固团结、育人才、善治理、抓保障等方面,为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指明了方向、明确了任务。《实施细则》是贯彻落实《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的配套措施,是加强云南省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重要举措,更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团结工作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贯彻落实好条例和实施细则,对于巩固和提升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成果,推动实现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建设达到新水平这一目标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会议要求,全州各级各部门要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云南要努力建设成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认识贯彻执行《实施细则》的重要意义,要深刻理解《实施细则》的精神实质,准确把握《实施细则》具体要求。要以民族团结为核心,以民族进步为根本,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为中心任务,加快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建设,统筹推进民族地区发展、民族团结创建、民族文化繁荣、民族事务治理等各项工作。要切实增强建设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的责任感使命感,努力在激发经济社会发展内生动力上作出新探索,在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上开创新局面,在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上开辟新境界,在不断完善民族工作体制机制上积累新经验,推动西双版纳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迈向新台阶。

座谈会上,组织与会人员观看了《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宣传视频资料,全面解读了《实施细则》,三县市及有关部门围绕如何贯彻落实《实施细则》分别作了深入交流。

西双版纳州级有关部门负责人,三县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等相关单位参加了座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