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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海县召开民族团结进步宣传 教育月活动座谈会

来源 :勐海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1-01-29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和实施细则,交流经验、促进互鉴,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任务、深入实践,确保县委、县政府建设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的决策部署得到全面贯彻落实。2021121日,勐海县组织召开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月活动座谈会,陈忠明副县长及部分乡镇和部门有关负责人参加了座谈会。

会上,陈忠明副县长为9个获得全州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先进单位代表授牌,参会人员观看了《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宣传视频,县司法局全面解读了《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实施细则》,部分乡镇及县直属部门围绕如何贯彻落实《实施细则》分别作了交流发言。

会议指出,《实施细则》从夯基础、树风貌、强产业、美家园、惠民生、兴文化、促开放、固团结、育人才、善治理、抓保障等方面,为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指明了方向、明确了任务。《实施细则》是贯彻落实《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的配套措施,是加强云南省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重要举措,更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团结工作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贯彻落实好条例和实施细则,对于巩固和提升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成果,推动勐海县创建成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会议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云南要努力建设成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认识贯彻执行《实施细则》的重要意义,要深刻理解《实施细则》的精神实质,准确把握《实施细则》具体要求。要以民族团结为核心,以民族进步为根本,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为中心任务,加快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建设,统筹推进民族地区发展、民族团结创建、民族文化繁荣、民族事务治理等各项工作。要切实增强建设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的责任感使命感,努力在激发经济社会发展内生动力上作出新探索,在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上开创新局面,在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上开辟新境界,在不断完善民族工作体制机制上积累新经验,推动勐海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迈向新台阶。

会议强调,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建设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任务重、标准高、要求严,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创新举措,有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