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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勐海县民宗局关于成立实施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09-06-10

勐海县民宗局关于成立实施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机关各股室:

根据《勐海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实施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海政发〔200935号)精神,为进一步抓好我局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的贯彻实施,经局务会议研究,决定成立县民宗局实施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长:岩温怀  县民宗局局长

副组长:岩叫书  县民宗局副局长

           陈海斌  县民宗局副局长

 员: 陈    县民宗局副主任科员

韩亚静  县民宗局副主任科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陈海斌同志兼任,负责县民宗局实施阳光政府四项制度日常工作,陈弘同志担任县民宗局政务信息查询联络员,负责县民宗局政务信息查询工作。

  

 

二○○九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