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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的公告

来源 :勐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3-08-29

勐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的公告

 

勐海县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稳就业工作决策部署和省委、省人民政府工作要求,引导和鼓励更多高校毕业生就近就地就业,立足乡村振兴领域就业创业。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17条措施的通知》(云政办发〔202326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进一步稳就业促发展惠民生20条措施的通知》(云政办发〔202328号)要求,现开展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报工作,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补贴范围

经营主体、社会组织(包括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招用毕业年度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周岁青年,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按照每人2000元的标准给予用人单位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对我省县级以下吸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中小微企业,按照每人5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对吸纳我省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劳务派遣、劳务外包人员除外),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稳定就业6个月(含)以上的经营主体、社会组织(包括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按照每招用1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口岸、抵边地区上浮20%

二、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31130

三、申报方式

线上渠道:可通过云南省公共就业服务网上办事大厅自主申请,填报符合条件职工信息、单位基本信息、单位领取补贴对公银行账户信息等。

线下渠道:住所或经营场所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经办机构窗口提出申请,填写《云南省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请表》(附件1,并提供劳动合同等相关材料

办理地点:勐海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大厅

联系电话:0691-5128130

四、线下办理所需材料

1.云南省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请表(附件1);

2.云南省一次性吸纳就业人员花名册(附件2

3.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云南省用人单位人员就业(录用)登记表》;

4.吸纳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5.毕业生毕业证复印件

6.社会保险缴费完税证明

7.社会保险缴费清单

8.企业开户许可证

未尽事宜,由勐海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1.云南省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请表.xls

       2.附件2 云南省一次性吸纳就业人员花名册.xlsx

 

 

勐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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