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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益性岗位二次安置的公示

来源 :勐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3-09-21

关于公益性岗位二次安置的公示

 

海燕,女,现已满50岁,201821—2021131日期间,为打洛镇人民政府公益岗。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云人社发〔20209号) 相关规定:对补贴期满后仍然难以通过其他渠道实现就业的大龄就业困难人员,可再次按程序通过公益性岗位予以安置,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重新计算,安置人员累计安置次数原则上不超过2海燕符合再次安置条件,并推荐其到打洛镇人民政府进行安置,聘用期限为:2023101日至202889日,共59个月。

予公示,公示时间:2023921日至927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可致电勐海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反映。

联系电话:0691—5128130

 

勐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