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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海县中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情况公示(一)

来源 :勐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3-11-03

勐海县中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情况公示(一)

 

根据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17条措施的通知》(云政办发〔202326 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进一步稳就业促发展惠民生20条措施的通知》(云政办发〔202328 号)文件,经营主体、社会组织(包括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招用毕业年度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周岁青年,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按照每人2000元的标准给予用人单位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对我省县级以下吸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中小微企业,按照每人5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对吸纳我省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劳务派遣、劳务外包人员除外),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稳定就业6个月(含)以上的经营主体、社会组织(包括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按照每招用1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口岸、抵边地区上浮20%)。现将符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情况予以公示(见附表):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电话、邮件的形式向勐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公示时间:2023113—2023119

联系电话0691—5128130

邮箱地址:mhjy22269@163.com

 

附件:勐海县2023年度用人单位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名单.xls

 

 

 

                  勐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