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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勐海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来源 :勐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4-06-11

勐海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  告

 

本委受理张双雄与你(单位西双版纳嘉园装饰有限公司二倍工资争议一案(海劳人仲案字〔2024〕第18号)本委于2024419书面通知你于2024521日开庭你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视为你已撤回仲裁申请。因与你(单位)无法联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视为撤回仲裁申请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勐海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