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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海县关于对举报非法侵占林地、种茶毁林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奖励的通告

来源 :勐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0-06-10

勐海县关于对举报非法侵占林地、种茶毁林

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奖励的通告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深化打击整治非法侵占林地、种茶毁林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问题专项行动,发动全社会共同参与依法严惩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勐海县非法侵占林地种茶毁林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现就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禁非法侵占林地、围剥树皮、投放有毒有害物等种茶毁林、破坏森林资源;严禁非法侵占国有、集体林地种植橡胶、香蕉等其他农作物;严禁非法占用林地及未批先占、边批边占、少批多占;严禁盗伐、滥伐林木。违反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法律法规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法律责任。

二、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匿名或实名举报非法侵占林地、种茶毁林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的单位和个人,经林草部门核实确认,每立案1起林业行政案件奖励人民币200元;经公安机关核实确认,每立案1起林业刑事案件奖励人民币300元。案件立案后,相关部门将奖励金发放至举报人提供的有效银行账户。

三、举报内容为同一线索或同一案件的,按举报时间先后顺序进行奖励,后举报人不予奖励;举报内容已被相关部门掌握的,不予奖励;林草部门和公安机关对举报人的一切情况严格保密,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违者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严惩。

四、借举报之名实施诬告陷害他人,编造、传播虚假情况信息,谎报警情等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弄虚作假、骗取奖励的,依法依规从严处理。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勐海县非法侵占林地种茶毁林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六、举报方式:可拨打“110”电话,也可以直接到所在乡镇党委政府、公安派出所或林业服务中心举报。

勐海县林业和草原局:0691-5126045

勐海县森林公安局:0691-5122579

 

 

勐海县非法侵占林地种茶毁林等破坏森林资源

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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