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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构职能职责

来源 :勐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2-09-07

勐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构职能职责

勐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以及县委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规划,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政策、规划、计划。

(二)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 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覆盖。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贯彻落实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立健全统筹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落实就业援助制度,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相关政策。

(四)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贯彻落实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组织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拟订相关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

(五)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 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贯彻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落实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  实施办法、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实施办法和女工、未成年工特  殊劳动保护实施办法。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 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七)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贯彻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相关政策。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完善职业资格管理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

(八)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 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 合管理工作,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九)组织拟订全县表彰奖励政策,综合管理全县评比达标表彰奖励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县级以上表彰奖励获得者的管  理服务工作,根据授权会同有关部门承办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开展的县级表彰奖励活动。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 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工资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落实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十一)贯彻落实农民工工作政策、协调解决重难点问题、 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二)负责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对外交流合作。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 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落实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  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十五)有关职责分工。与勐海县教育体育局的有关职责分工。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由勐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勐海县教育体育局等部门拟订;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勐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