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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赴景洪开展交叉检查工作

来源 :本站原创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7-07-31

根据《西双版纳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西双版纳2017年药品流通环节交叉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西双版纳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西双版纳2017年药品流通环节交叉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补充通知》《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2016年修订稿)要求,717-21日,勐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赴景洪市开展药品零售经营企业交叉检查,检查组一5人,分两组开展工作,共检查药品经营企业20家次。

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以下行为:(一)擅自改变注册地址、经营范围销售药品二)从个人或者无《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购进药品。 (三)伪造药品采购来源,虚构药品销售流向,篡改或伪造计算机系统、温湿度记录数据,隐瞒真实药品购销存记录、票据、凭证、数据等;药品购销存记录不完整、不真实,经营行为无法追溯。(四)购销药品时,证(许可证书)、票(发票、随货同行票据)、账(实物账)、货(药品实物)、款(货款)不能相互对应一致。(五)药品未按剂型、用途及储存等要求,分类陈列。 (六)未按规定进行处方药、含麻黄碱复方制剂销售。(七)未按规定对药品营业场所温湿度进行调节。(八)中药材、中药饮片的陈列养护不符合要求

检查结果已上报西双版纳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同时将检查结果反馈至景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