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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拳出击 市场监管领域开展全面禁止非法交易和食用野生动物专项整治行动
来源 :勐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0-07-06
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阻断可能的传染源和传播途径,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根据云南省市场监管局《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和省人大常委会实施意见的任务清单》和《勐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面禁止 非法交易和食用野生动物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端午节以来我局积极部署开展了全面禁止非法交易和食用野生动物专项整治行动。
一是依照《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和职责分工,积极组织领导,突出监管环节,摸清各野生动物交易市场、商户(摊点)数量,落实监管责任,对农(集)贸市场、超市、餐饮店、花鸟鱼虫市场、宠物店等动物交易经营场所的检查做到了全覆盖。二是成立检查组先后深入全县11个乡镇及主城区各农贸市场进行实地检查,重点查看经营者是否严格执行《市场监管总局、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关于禁止野生动物交易的公告》,有无销售贩卖野生动物行为。要求各相关经营者要认真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制度,确保所经营的肉类产品来源可溯、合法合规。防止来源不明的畜禽和野生动物产品流入市场。三是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勐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面禁止非法交易和食用野生动物市场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勐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全面禁止非法交易和食用野生动物有关工作的公告》。
截止7月4日,我局共出动监管执法人员130人次,车辆36台次,监督排查食品销售经营者284户次、餐饮服务单位248家次、集贸市场18家次、大小超市13家次、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1家次、养殖户1家次。发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勐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全面禁止非法交易和食用野生动物有关工作的公告》《餐饮服务单位保护野生动物承诺书》等宣传材料1168份。排查中未发现野生动物交易贩卖行为,未发现市场主体的名称和经营范围有“野生动物”“野味”等有悖于野生动物保护的词汇,餐饮商铺门店招牌牌區无使用“野生动物”“野味”等词汇现象;对部分野生动物饲养户,联合林业部门宣传了政策,就有关事项进行了明确,提出了相关要求。下步勐海县市场监管局将继续保持高压监管状态对野生动物违法违规交易行为形成强大震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