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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新冠病毒检测试剂、新冠病毒疫苗及注射器专项检查 确保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质量安全
来源 :勐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1-04-30
随着新冠病毒疫苗紧急使用和全员接种在我县的稳步推进,为全面加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质量安全,确保上市新冠病毒疫苗产品质量,规范新冠病毒疫苗预防接种活动,保障公众使用疫苗安全有效,确保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的顺利推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迅速行动,加强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预防接种单位的日常监督管理,明确做到五个确保。
一是确保疫苗的来源去向合法。督促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预防接种单位履行新冠病毒疫苗储存、运输、使用全过程管理责任。建立真实完整的新冠病毒疫苗采购数量、流向及出入库记录。
二是确保疫苗储运全过程温度监测标准化。强化储存运输环节的温度控制监管。疫苗的储存运输设备必须符合冷链要求,严防疫苗脱链。
三是确保疫苗信息全程可追溯可控制。强化疫苗追溯信息安全管理,落实相关信息安全责任。按照国家新冠病毒疫苗全过程追溯规定,要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预防接种单位在疫苗出入库时严格进行扫码,并及时将疫苗追溯信息上传到疫苗追溯协同服务平台,实现新冠病毒疫苗最小包装单位可追溯、可核查。
四是确保疫苗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加强与卫生健康部门协调及信息互通,共同指导和调查处置疫苗接种期间出现的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事件,规范监测报告、调查诊断和鉴定工作。
五是确保新冠病毒检测试剂及疫苗接种注射器产品质量安全。加强内县疾控中心、疫苗接种单位、县人民医院检查指导,督促新冠病毒检测试剂、疫苗接种用注射器产品购进、使用合法合规。
截至目前,累计出动检查人员140余人次,共检查疾病控制机构11家次,疫苗接种点92个次(包含29个临时接种点),各疫苗接种点进货验收记录完善,疫苗储存符合规定温度,并能定时监测、记录温度。
同时,提醒广大人民群众一定要通过正规途径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一旦发现非法买卖、制假售假等问题,及时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或公安机关举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电话:0691-5124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