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目录
更多>>
通知公告
- 2024-04-28 勐海县商务局关于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服务企业“三服务”清单
- 2023-11-30 直播预告 | 明晚“相约2023”第十一届澜沧江·湄公河流域国家文化艺术节开幕式文艺晚会直播,敬请关注!
- 2023-11-16 勐海县商务局关于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服务企业“三服务”清单
- 2023-11-03 勐海县英茂公园9栋房产 拍卖项目
- 2023-11-02 2023年下半年勐海县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招聘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
- 2023-10-10 2023年勐海县下半年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考核招聘面试成绩、排名及进入体检人员通告
- 2023-10-08 2023年下半年勐海县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招聘面试通告
- 2023-10-08 2023年勐海县下半年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考核招聘资格复审通告
- 2023-10-08 2023年勐海县下半年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考核招聘裁减及取消岗位通告
- 2023-09-27 快来领券!有一种叫云南的生活·遇见茶王勐海 2023年茶文旅促消费活动即将开始
税法知识宣传(九)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7-05-04
税法知识宣传(九)
资源税改革相关税收问题宣传解读
(三)合理确定资源税税率水平
一是对《资源税税目税率幅度表》中列举名称的资源品目,由省级人民政府在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具体适用税率建议,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确定核准。二是对未列举名称的其他金属和非金属矿产品,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税目和适用税率,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五)加强矿产资源税收优惠政策管理
一是对符合条件的采用充填开采方式采出的矿产资源,资源税减征50%;对符合条件的衰竭期矿山采出的矿产资源,资源税减征30%。
二是对鼓励利用的低品位矿、废石、尾矿、废渣、废水、废气等提取的矿产品,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减税或免税。